关于做好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征集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请项目团队围绕《通知》内重点推荐方向及有关事项,精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预计为济南市培养各层次人才的数量(本专科生人数、硕士以上人才人数),认真填写《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书》(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
2.请推荐单位加强项目论证把关,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认真论证、严格审核。原则上,本年度未纳入立项支持范围的项目仍可推荐。目前正在市级人才资金支持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培育类项目负责人再次推荐。
3.项目推荐须以业务处室、学院(科研机构)为单位报送,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4.各推荐单位请将推荐书电子版(word 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后的 PDF 格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hzfzc@sdufe.edu.cn。
5.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12点前(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根据报送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联系人:何珅、秦川
合作发展处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关于征集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的通知
附件2: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书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征集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请项目团队围绕《通知》内重点推荐方向及有关事项,精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预计为济南市培养各层次人才的数量(本专科生人数、硕士以上人才人数),认真填写《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书》(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
2.请推荐单位加强项目论证把关,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认真论证、严格审核。原则上,本年度未纳入立项支持范围的项目仍可推荐。目前正在市级人才资金支持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培育类项目负责人再次推荐。
3.项目推荐须以业务处室、学院(科研机构)为单位报送,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4.各推荐单位请将推荐书电子版(word 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后的 PDF 格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hzfzc@sdufe.edu.cn。
5.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12点前(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根据报送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联系人:何珅、秦川
合作发展处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关于征集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的通知
附件2: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培育类项目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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