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那曲镇公安交通管理暨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那曲镇公安交通管理暨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那曲镇公安交通管理暨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CZBXZ16074
二、采购内容:智能化交通设备采购,设备清单规格、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
3)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或相关证明;
4)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
5)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的能力,并且能够在西藏提供售后服务。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公司股东构成文件扫描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5 日至2016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9:30-12:30,下午3: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前往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报名)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人报名,只能授权本公司主要人员,需提供报名前本公司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和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本公司制造或拥有的,还应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开户许可证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经营良好,不得出现亏损。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时查验,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置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中国》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那曲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那曲地区那曲镇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公路局退休基地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先生 186*****386、童女士180*****885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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