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废物箱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废物箱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采购一批废物箱,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对所有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废物箱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11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个) | 单价(元) | 预算(元) |
1 | 废物箱 | 110 | 1000 |
二、项目需求
废物箱为不锈钢两分类废物箱(两分类即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废物箱需坚固耐用、不易破损、耐火安全、抗高低温,适用各种恶劣气候条件;金属亮泽、高端美观,广泛适用于各种场所;内外表面光洁,减少垃圾残留,易于清洁,便于垃圾清倒。
(一)技术要求
1.不锈钢两分类废物箱主框架:
(1)材质工艺:主框架通过数控激光切割成型,然后折弯焊接结构。采用≥0.8mm厚201不锈钢材质(拉丝面)。主框架连接处设置在框架底部中央。焊接处接缝严实,打磨抛光,保持箱体外观颜色一致。
(2)整体规格:长1000mm*宽400mm*高980mm (±5%内)。
(3)顶部盖板:采用≥0.8mm厚201不锈钢一次整块成型,框架外表面平整无四凸,体现立体感。
(4)颜色:不锈钢拉丝面原色。
(5)框架底部排水孔:框架底部正面与桶身接触位置,四周设置密集型排水孔位,可以让平常的一些污水流出外面,避免造成污水发臭。
(6)安装固定:废物箱底板对应留有4个螺丝孔位,内置固定膨胀螺栓4只,膨胀栓规格为?8x120mm,具有防盗功能。
2.不锈钢两分类废物箱箱体:
(1)材质工艺:采用≥0.8mm厚201不锈钢板材,箱体四面通过激光切割折弯焊接组装成型,边口打磨抛光,箱体内部采用两张≥0.8mm厚201不锈钢板一分为二,中间留有烟灰盒位置。
(2)箱体尺寸:长900mm*宽360mm*高600mm (±5%内)。
(3)箱体门锁配置专用304不锈钢锁,门与桶身连接处使用304不锈钢排铰,桶身连接安装弹簧,锁闭牢靠,钥匙统一,具有防滑功能。
(4)箱体与主框架衔接关系:箱体镶嵌在主框架边框上(边框宽25mm),主框架与箱体结合处有≥4根加强筋,箱体固定在主框架加强筋上。
(5)标识:箱体严格按照广州市垃圾分类要求的标志和颜色,采用丝网印刷技术印制标识,双面印刷,采用户外专用油墨,预防油墨脱落,色彩鲜艳度能保持5年以上,印刷油墨用防紫外线专用油墨,保证5年不脱落。具体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2019执行。
(6)箱体底板及箱门下沿位置离主框底板100mm(±5%内)。
3.不锈钢两分类废物箱内桶:
(1)内桶尺寸:长335*宽300*高475mm(±5%内)。
(2)内桶采用厚度≥3.0mm的模压一次性成型玻璃钢制作,安全无毒、方便清洁、坚固耐用、抗腐蚀、防火、耐酸耐碱、防冻耐热,重量≥1.5公斤1个。箱体底部各加装2根限位滑槽,内桶放置在滑槽上,内桶进出顺畅。
(3)内桶总容量≥80L,内桶上口与垃圾投放口吻合,避免垃圾投放时外漏,内桶内外表面平整光滑。
(4)材质采用不饱和树脂、高强度无碱无捻玻璃纤维和无机填料及高性能助剂组配成的一种高分子复合材料(SMC)经高温热压一次成型。
(5)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同批次的桶身没有波纹、划痕、黑点、杂质、气泡、裂纹,且闭合部位无明显变形。
4.印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印刷文字图案等内容。
5.外观图:(仅供参阅,不视为采购人指定特定品牌)
(二)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交货,验收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供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制造、采购、印刷、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配备件、专用工具、税费等所有费用;质保期过后,供应商仍须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后,凭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按合同总金额的3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履约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款项前5个工作日,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验收报告(支付尾款时提供)。
4.验收要求:
(1)产品为未启封包装的全新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碰撞、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供应商应将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等资料及配备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接收单位,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在收到供应商验收建议之日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人与接收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供应商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所有货物在收货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供应商除无条件更换货物外,还需按货物价格的3倍进行赔偿。(6)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供应商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质保期:(1)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维护保养,质保期结束后如需要更换零配件只收成本费。(2)质保期内因主要部件出现问题,收到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其他:(1)供应商开始生产前,需把设计方案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方可开始生产。批量生产前,供应商需先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制作一个样品供采购人确认,待采购人确认并同意供应商按样品生产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2)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三、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址及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可采取直送、邮寄(邮费自理)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
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报名地址
供应商资料请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401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同类及相关项目经验(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4.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格式自拟);
5.对本项目响应情况承诺函;
6.质保期服务承诺函;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提交资料。
备注:报名资料一式一份,需制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
五、评选及中选
各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装在密封袋里,统一时间开启。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比选领导小组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公司信誉、同类项目经验、实施方案、报价、对本项目响应情况、质保期服务承诺等因素,分别进行评选,最后选择1家单位为中选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或者经评议有效供应商小于3家,则该比选流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 ********
标签: 废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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