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城诚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采购人的宣传需求,拟在高铁站出站口核心站点处投放1块灯箱广告牌,宣传东超、中原美谷、算力中心等产业,迅速抓取项目投资者注意力,使信息高效、准确的触达目标受众,积极展示瀍河区特色产业,宣传好瀍河区形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河南飞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本项目广告媒体独家发布经营权。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飞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衡山路100号19幢318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谢峥嵘 洛阳市财政局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黎小敏 *****部队自主择业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斌 洛阳环锋资源有限公司 主管技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2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城诚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杨文街道振兴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联系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66*****3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箱广告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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