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http://221.229.221.172:9092/main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综合实力(39分) | 企业业绩 | 9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电力规划或配电网规划项目的,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 |
投标人综合实力(39分) | 企业荣誉 |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电力专项规划优秀奖项等类似荣誉的,每有一个奖项得2分,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 |
投标人综合实力(39分) | 团队及其他人员情况 | 24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①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执业资格的得6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9月份-2024年11月份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交费记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获得过优秀奖项的,每有一个奖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企业荣誉中投标人奖项与项目负责人奖项不得重复得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②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每有1人得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9月份-2024年11月份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交费记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
技术方案(51分) | 项目背景分析情况 | 8分 | 对基地概况、相关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电力规划)、电网发展需求、项目宏观背景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全面透彻,符合采购人需求,可行性高的得8分;分析较为全面,跟采购人需求有一定出入,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分析不详细,跟采购人的需求有较大出入,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方案(51分) | 技术路线与项目思路 | 11分 | 在如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指导下,调研分析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当前电网发展态势和基本情况,科学研判全区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主要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分析全面透彻,符合采购人需求,可行性高的得11分;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分析比较透彻,跟采购人需求有一定出入,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分析不全面,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缺乏可行性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方案(51分) | 重点、难点分析 | 8分 | 按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电网规划编制要求,准确、全面把握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从本地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对策:投标人就本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重点突出,解决思路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8分;投标人就本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重点比较突出,解决思路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投标人就本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重点不突出、解决思路不合理,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方案(51分) | 总体方案(技术大纲) | 15分 | 通过综合分析和对本项目的理解,投标人提出本次电网规划的技术大纲,全面、合理、清晰阐述该技术大纲的思路、亮点与特色:技术大纲框架系统完整,全面、合理、清晰阐述该技术大纲的思路、亮点与特色的,可行性高的得15分;技术大纲框架系统比较完整,比较全面、合理、清晰阐述该技术大纲的思路、亮点与特色的,可行性一般的得9分;技术大纲框架系统比较完整,不能全面、合理、清晰阐述该技术大纲的思路、亮点与特色的,缺乏可行性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方案(51分) | 质量、技术保障和后期服务措施 | 9分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技术、进度安排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具体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技术、进度安排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具体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得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技术、进度安排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具体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技术、进度安排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具体保障措施不合理、没有可行性,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项目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付款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相关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 |
如东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KFQ
**********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0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
**********项目名称: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 28.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 1月13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或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1月1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7.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
********。
7.3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7.4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PDF电子档壹份),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按招标文件“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作无效标处置。
7.5本次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7.6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如东县黄河路100号
联系人:陆佳阳
联系方式:
193*****8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
133*****3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中标人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五日内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378275786@qq.com)。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发布补充通知。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文件的构成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3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配置与投标报价明细表。
12.1招标人需求的服务、货物供应、质保售后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2 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总报价包含电力专项规划从编制到评审通过的所有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
12.3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应按格式要求填写:
(1)项目总价: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
14.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收。
15.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3%。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或没收,直至终止合同: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交易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量,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8)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9)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10)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
(11)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标记
1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评标评委会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
17.2 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技术标和经济标文件三个部分
各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技术标文件”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221.229.221.172:9092/main)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19.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
********。
19.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20.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PDF电子档壹份)。
20.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22.评标委员会
22.1 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2.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2.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书面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4 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请投标人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修正后的汇总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报价;若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后的汇总价格高于投标报价的,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投标报价保持不变。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8)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0)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3)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
(15)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8)不同单位的投标经办人若为近亲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等),视为串标行为;
(19)投标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21.172:9092/mai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8.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8.5万元);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
29.2由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交易中心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9.5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人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⑥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0.质疑处理
30.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第六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和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30.2质疑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公章(原件),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30.4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中标通知书
31.l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规划范围
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片区。
2、规划期限
近期:2024-2028年
远期:2029-2035年
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4)《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2010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6)《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156-2006
(7)《如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划。
4、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提高城市电网布局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更好的指导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网建设,为供电设施规划管理提供有效依据,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电网建设与空间规划的协调,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各项要素深度融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证,进一步提高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竞争力。
5、规划主要内容
(1)现状梳理
对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片区供电设施、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现状进行深入、全面调研,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
(2)负荷预测
通过对历年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用电负荷指标情况资料的分析,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采用合理的预测方法进行负荷预测,确定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片区供电需求。
(3)电网规划
对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片区输变电设施进行梳理,结合城市建设、负荷发展等情况,落实“节约用地、集约化建设、环境保护”宏观政策要求,重点关注110千伏及以上等级变电站的选址及廊道控制,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结合空间布局、交通走廊及现有高等级线路走廊,集约化布局高压走廊,节约土地资源。
(4)近期建设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在编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及开发区建设计划,提出近期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保障近期相关企业用电需求。
6、规划深度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设计导则、规范和技术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7、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内容:
1、规划说明
2、规划文本
3、规划图纸
4、提交成果形式
(1)中间成果、评审材料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最终成果15套,最终成果文本、说明书及附图统一装订为A3格式;
(2)所有设计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一套(文档DOC格式,图纸DWG及JPG格式)。
8、规划进度要求
本项目设计总周期为4个月,过程中定期沟通。设计方应配合必要的设计文件修改及调整,以满足委托方设计要求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进度如下:
2025年1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及现状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
2025年2月底前完成中间成果讨论;
2025年3月底前完成成果论证;
2025年4月底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甲方。
9、付款和验收
付款:项目中期成果汇报后付合同价的30%,通过专家评审后付清合同余款。
10、该项目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评委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对技术标、商务标评标进行评审统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中标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评分标准
1、价格评分标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100%
2、技术评分标准(90分)
说明:
1、业绩应提供中文文本,如是外文文本,请翻译成中文文本并须公证处公证,否则该项业绩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2、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3、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供应商解释。
4、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供应商解释。
四、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
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三个部分。
2.各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技术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技术标文件”内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二、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B技术标文件和C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评标委员有权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A、资审文件部分:
*1.资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4.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5.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资质扫描件;
*6.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扫描件并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四);
*8.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9.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七);
*11.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八)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十二);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十三);
*1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十四);
注:
(1)资审文件部分必须按以上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部分”上传至“资审文件”内。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经济标部分”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技术标部分:按技术标评分标准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顺序进行编制。
*1.技术标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九);
*2.投标人综合实力(上传至资信业绩中);
*3.技术方案(上传至设计方案中)。
注:
(1)技术标文件部分必须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技术标文件部分”上传至“技术标文件”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
(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经济标文件部分:
*1经济标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十);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十一);(注:系统里填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如投标人填写错误造成废标,后果自负。)(上传至投标函中)
注:1、完整的一套经济标部分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2、开标过程中,如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附件一:
(正本/副本)
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资审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授权书声明:
我(姓名) ,系(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
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四:
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书面声明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承诺书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根据你方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招标项目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按上述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你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期内完成供货及维修服务,质量:合格。
6.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愿缴纳中标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0.我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供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投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七: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八: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供应商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正本/副本)
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技术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正本/副本)
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经济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投标函
致: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方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已收到的如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招标文件,我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愿以 万元的投标总报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自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10.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
附件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四: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