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长自然资规收(2024)26号
根据长合区建设发展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浙江长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坐落于泗安镇新丰村,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长兴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府前街,南至新丰路,西至开创地块东围墙,北至无名路(土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以实测为准)。被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长合区管委会依法负责实施。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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