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长自然资规收(2024)25号
根据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长兴太湖龙之梦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坐落于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陈湾村,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长兴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龙之梦雅仕酒店,南至林地,西至龙之梦瑞峰酒店,北至太湖龙之梦古镇(土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以实测为准)。被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依法负责实施。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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