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4”国家宪法日访谈内容

关于“12·4”国家宪法日访谈内容

主持人:又到了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我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有哪些具体活动安排呢?首先请鲍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鲍春来: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是12月1日——12月7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围绕这些重点宣传内容,我市主要开展10项活动。分别是:

1.法律法规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利用“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有奖竞答方式,向全体市民普及宪法法律常识,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2.法治文化作品展播活动。通过“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播2024年“法韵亭城·最美滁州”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3.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形成全面覆盖、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4.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市机关单位学习宣传党规党纪、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5.开展“‘宪’在亭城”宣传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综合利用公交车站台、公共场所电子屏、工地围挡、商铺门头店招等平台阵地,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我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成果,形成全覆盖的宣传效应。

6.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7.举办2024年滁州市宪法宣传周启动暨滁州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馆仪式。

8.中小学宪法晨读。12月4日当天,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9.开展“‘宪’在亭美 法治乡村采风行”活动。组织记者、摄影师、法律明白人等参观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0.“1+9+N”法治文化阵地开放日活动。组织学校、企业、部队等团体参观市、县综合性法治教育场馆。

目前,各项活动正在各地按计划开展,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

主持人:鲍局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各项重大成就,都与宪法的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那么,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鲍春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从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82年宪法颁布施行的40多年来,宪法以其最高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它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循的活动准则。

主持人:平时我们谈到宪法,很多人都觉得与自己很遥远,那么宪法与我们老百姓究竟哪些关系?

鲍春来: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宪法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保障人民权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任务,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例如,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明确了政府的权力边界,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同时,宪法还规定了政府的产生、更迭和监督机制,保证了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宪法确立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法制原则,要求全体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四是促进社会进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了方向。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政策,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

五是体现人民意志:宪法是人民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愿。宪法的修改和完善也需要经过人民的广泛参与和讨论,保证了宪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所以说,宪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密切,它是保障人民权益、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全体公民都尊重和维护宪法,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主持人:关于“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请鲍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由来?

鲍春来:我简要介绍一下“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由来。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于2018年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因此,2018年12月4日所在的一周就成为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主持人:“12?4”国家宪法日设立以来,给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带来了哪些变化?

鲍春来: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设立“12?4”国家宪法日以来,公民法治素养有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第一,就是民众与宪法更加贴近。2014年全国人大作出设立“12?4”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后,全国人民更加集中地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宪法的认识也更加深刻,与宪法的关系更加贴近。第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自从中央有这个决策、全国人大作出这个决定以后,党政部门、学校、包括企业,都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宪法宣誓。大家从原来更多地关注部门法,到现在特别关注宪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政府官员和政府公权力,设立“12?4”国家宪法日对宪法的宣传更具有实质意义。第三,促进宪法的实施,全体公民不光是要了解宪法的文本,更看中的是宪法有没有得到正确的实施。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宪法的生命力和宪法的权威都在于宪法的实施。第四,促进宪法观念和精神深入人心,“国家宪法日”通过民众对宪法的关注,更多养成宪法思维和用宪法来观察政治、社会、经济问题,这样宪法日就真的发挥了作用。总的来说,当宪法日从中央决策到人大决定,转变为国家制度以后,它更符合一个现代法治国家所具备的要素。同时,法治意识的培养在于平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所以除了“12?4”国家宪法日这一天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其他的364天里都需要广泛而深入地学习宣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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