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公告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公告
灵山县国勇百货便利店等158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于2024年12月31号止有效期全部届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单位清单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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