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遴选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为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在面向全市遴选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

二、遴选条件

1. 在定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 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3. 具备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回收产品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商务部门备案;

4. 与上游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有正规的回收渠道,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保证回收产品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置;

5. 具备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

6. 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时间;

7.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8.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安全事故;

9. 承办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销售额为0,存在套取补贴资金的承办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2025年承办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1. 定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报名表;

2. 参与定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对公账户(备注银行行号)信息;

5. 商户信用报告(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个体工商户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6. 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

7. 品牌企业授权函(或代理协议),回收企业合作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前面附封面和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扫描PDF版存U盘报送),于12月27日17:3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定州市清风南街104号408房间)。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曹磊 电话:0312-*******

2024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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