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设备生产厂家 | 设备规格型号 | 备注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CCL6000-C000 自助收银机 | |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HS610 自助收银机 | |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HK500C 收银机 | |
上述设备的维修费用均为含税价,适用税率为 13 %;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 | |
序号 | 设备/配件/零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全称 | 单位 | 故障描述 | 含税维修单价(元/单位) | 含税换件单价(元/单位) |
1 | 海信HK500C 主板 | POS主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2 | 海信HK500C 内存 | DDR3内存条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3 | 海信HK500C 硬盘 | 固态硬盘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4 | 海信HK500C 电源 | 电源适配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5 | 海信HK500C 电源线 | 标准电源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6 | 海信HK500C 按键 | 主机面板按键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7 | 海信HK500C 开关线 | 开关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8 | 海信HK500C 12寸显示屏 | MD12V液晶显示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非液晶损坏 | | |
| | | | | | 液晶损坏 | | |
9 | 海信HK500C 客显 | LC415A液晶客显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非液晶损坏 | | |
| | | | | | 液晶损坏 | | |
10 | 海信HK500C 客显数据线 | LC415液晶客显信号线缆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1 | 海信HK500C 钱箱 | CB405D24V 钱箱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12 | 海信HK500C 键盘 | KB78MF键盘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13 | 海信HK500C | TP806打印机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 | 个 | 主板类故障 | | |
| 打印机A款 | | | 公司 | | | | |
| |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热敏头故障 | | |
| |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切刀故障 | | |
14 | 海信HK500C | 打印机信号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5 | 海信HK500C | 24V电源适配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6 | 海信HK500C | 弱电连接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7 | 海信HK500C | VGA连接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8 | 海信HK500C | 散热模组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19 | 海信HS610 | 刷卡器\1.23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20 | 海信HS610打印机B款 | 爱普生T82II打印机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交流电适配器 | | |
| | | | | 个 | 滚筒组件 | | |
| | | | | 个 | 热敏头组件 | | |
| | | | | 个 | 主板 | | |
| | | | | 个 | 控制面板 | | |
| | | | | 个 | 传感器组 | | |
| | | | | 个 | 电源开关组件 | | |
| | | | | 个 | 自动切刀 | | |
| | | | | 个 | 外壳 | | |
| | | | | 个 | RS232接口板 | | |
21 | 海信HS610 | 主板组件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22 | 海信HS610 | 内存条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23 | 海信HS610 | 固态硬盘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24 | 海信HS610 | LCD屏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25 | 海信HS610 | 触摸屏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26 | 海信HS610 | 触摸屏控制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27 | 海信HS610 | 音箱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28 | 海信HS610 | 打印机\BT-T080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个 | 打印头 | | |
| | | | | | 主板类 | | |
29 | 海信HS610 | 扫描设备MGL9300I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0 | 海信HS610 | custom(K80)打印机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打印头 | | |
| | | | | 个 | 主板类 | | |
31 | 海信HS610 | 刷卡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2 | 海信HS610 | 读卡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3 | 海信HS610 | 电子台秤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4 | 海信HS610 | 称头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35 | 海信HS610 | 电源适配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6 | 海信HS610 | 键盘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37 | 海信HS610 | 警报灯接口板组件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38 | 海信HS610 | 三色声光警示灯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39 | 海信HS610 | 滑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0 | 海信HS610 | 电工插座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1 | 海信HS610 | 电源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 | 个 | 无法维修 | / | |
| | | | 公司 | | | | |
42 | 海信HS610 | 弱电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3 | 海信HS610 | 串口信号线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4 | 海信HS610 | 非接读卡器 | 海信 | 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5 | 创捷CCL-6000 | 工控机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46 | 创捷CCL-6000 | 硬盘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无法维修 | / | |
47 | 创捷CCL-6000 | TSD17寸触摸显示器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48 | 创捷CCL-6000 | 金属数字加密键盘F10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49 | 创捷CCL-6000 | 双窗扫描器MGL9300I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50 | 创捷CCL-6000 | 电动读卡器常用款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51 | 创捷CCL-6000 | 逻辑大称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控制器 | | |
| | | | | | 传感器 | | |
52 | 创捷CCL-6000 | 电子仪表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53 | 创捷CCL-6000 | TM80A打印机模组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54 | 创捷CCL-6000 | TM80A打印头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打印头类故障 | / | |
55 | 创捷CCL-6000 | LED警示灯/LTA5001TRYGDC12V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56 | 创捷CCL-6000 | 4路RS232串口继电器控制盒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57 | 创捷CCL-6000 | 集成电源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58 | 创捷CCL- | 集成电源 | 创 | 青岛创捷中 | 个 | 综合故障 | / | |
| 60 | | 捷 | 云科技有限公司 | | | | |
59 | 创捷CCL-6000 | 易事特电源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60 | 创捷CCL-6000 | 警示灯12V带线 | 创捷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个 | 综合故障 | / | |
2025-2026年度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收款机设备维修、巡
检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邀请函
京客隆资产管理中心,就 2025-2026年度年度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收款机设备维
修、巡检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机设备维修、巡检项目
2、项目简介:对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提供收款机设备维修、巡检服务,具体
型号:
(1)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CCL6000-C000 自助收银机
(2)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HS610 自助收银机
(3)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HK500C 收银机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
法人;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为原装正品,并按有关规定实施三包。乙方提供的配件应
不高于市场价。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
5、开户许可证
第 1 页 共 20 页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电话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止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 月 23 日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 30 日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接 收 邮 箱 :
zhangmin@jkl.com.cn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拒收。
五、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周工、王主任、张主任
联系地址: 朝阳区新源街 45 号楼
联系电话:64640525、18201528602、18610358483
第二部分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1. 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2025 到2026 年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收款机设
备 维修、巡检服务项目。
2. 本谈判文件主要包括:谈判邀请函、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要
条款、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五个部分。
3. 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具备本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第二条谈判供
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4. 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所附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在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
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6. 评审标准:谈判小组应当从进入商务谈判的供应商中按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
能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 2 页 共 20 页
7. 本项目的合同应在谈判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签订。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
力因素未能按本文件谈判结果及其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作自动放弃
成交资格处理.
8. 无论本次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与谈判有关的
一切费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9. 1.本项目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为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的
收款机设备配件采购、维修及巡检项目。
第 3 页 共 20 页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收款机设备维修、巡检服务合同
甲方: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第 4 页 共 20 页
甲 方: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街 45 号 333 室
邮 编:100027
联系人:刘克久
手 机:13699293589
乙 方 :
地 址 :
邮 编 :
联系人:
手 机 :
甲乙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
方为甲方提供打印机设备维修、维护及换件服务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甲
方包含甲方、 甲方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一、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自助、人工收银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换、技术咨询服务。有关各门店收银 设备
情况详见附件 1《设备明细》。
2 、服务要求
(1) 甲方需指定 1-2 名统一接口人,由接口人统一向乙方报修。
甲方接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对接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2) 乙方在接到甲方接口人报修后,安排工程师上门检测维修。如果检测结果需要更换备件,
则由乙方向甲方接口人报告需要更换的备件名称;甲方同意更换后,乙方向甲方报价,甲方对乙方报
价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乙方为甲方采购相关备件;在备件到货后,乙方安排工程师上门更换备件,
恢复甲方设备使用功能。
(3) 乙方更换的备件保修 3 个月。
3、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4、服务地点:有本合同约定的自助、人工收银设备的甲方门店,具体以附件 1 及甲方要求为
第 5 页 共 20 页
准。
二、服务指标
1、响应时间:乙方对甲方报修信息的响应时间为 2 个工作小时;
2、响应速度: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信息后的 1 个工作日以内到达甲处;
3、恢复时间: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信息后的 3 个工作日以内恢复故障机器的正常使用状态
(非缺少备件情况下)。
三、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包括上门费及换件费:
(1) 上门费按照乙方工程师实际上门的次数计算,具体以甲方审核确定为准。如果是乙方
工程师的技术原因或乙方提供的备件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多次上门, 甲方在维修单据上标注后只计
算一次上门费。
(2) 换件费为更换设备、备件、配件、零部件等发生的换件费
(3) 上门费和换件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维修服务报价单》
2、本合同项下的维修、维护及换件服务涉及的费用,按月结算费用,在每月结束后 15 日内
对当月的服务单据进行核对、确认。在乙方依约完成服务任务并向甲方提供经核对确认的服务单 据的情况
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天内进行付款
(开票内容为维修、维护服务,适用税率为 13%,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本
合同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的型号、用途、运行状况、使用地点等信息,乙方应认真备案。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的厂商的保修手续,乙方将按照产品厂家的保修政策和服务规
范审核甲方提供的保修手续。如保修手续不符合要求,应视为保修期外产品并收取相应费用。
3、甲方应事先向乙方尽可能准确地提供设备的故障现象,以便乙方在提供服务前进行充分准 备并
提高工作效率。
4、甲方如需要提供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的其它服务时,双方应提前商议并在达成相关一致意 见后
以书面形式签订相应合同确认。
5、乙方需要进行现场维修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完成维修工作后,
乙方服务人员应协助甲方人员恢复场地原貌。
第 6 页 共 20 页
6、乙方应当认真、准确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
第 7 页 共 20 页
7、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8、乙方维修人员到达服务现场维修服务时,应及时拍摄现场的设备及环境照片,尤其是设
备序列号,及维修过程中的相关照片或者视频, 自行留存,供甲方备查。
五、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在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按应付
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维护影响甲方设备使用或乙方擅自变更提供服务的时间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要求提 供维
护服务的,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偿予以解决并为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以保证甲方正常 使用;若
乙方并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解决,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
2、乙方若未得甲方允许而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维护服务,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
违约金。
3、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设备、零部件、备件等承担权利保证责任,保证相关设备、零部 件、
备件是原厂产品且质量合格。因乙方原因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应赔偿 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第三人索赔等)。
4、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全部已收合同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元
违约金。
5、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委派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员承担维修保养,紧急抢修事务。如在维
修、保养、抢修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给甲方、乙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 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与支出的全
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第三人索赔等)。
6、如乙方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甲方损失。
六、不可抗力
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措施消
除或减轻不可抗力影响,并及时向对方提供政府或权力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双方对合同履行问
题协商一致后应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变更 。除非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未按本合同约定
通知对方,否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 8 页 共 20 页
七、保密条款
有关保密条款详见附件 4:《保密协议》
第 9 页 共 20 页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有意向续
签,则需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体现。所有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 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合同中的条款与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有冲突的, 以补充协
议为准。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以外,协议的其它部分应 继续执
行。
5、合同附件:
附件 1:《设备明细》
附件 2:《维修服务报价单》
附件 3:《保密协议》
(以下为本协议签章项,无协议正文)
甲方: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 10 页 共 20 页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 11 页 共 20 页
附件 1:《设备明细》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规格型号
备注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CCL6000-C000 自助收银机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
HS610 自助收银机
限公司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
HK500C 收银机
限公司
上述设备的维修费用均为含税价,适用税率为 13 %;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
则本合同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第 10 页 共 20 页
含税维修
单价
(元/单位
)
含税换件
单价
(元/单位
)
附件 2:《维修服务报价单》
一、上门服务费
xxx 元/次(含税价,税率为 x %)
二、换件费
序
号
设备/配件/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海信
HK500C 主
板
海信
HK500C 内
存
海信
HK500C 硬
盘
海信
HK500C 电
源
海信
HK500C 电
源线
海信
HK500C 按
键
海信
HK500C 开
关线
海信
HK500C 12
寸显示屏
海信
HK500C 客
显
海信
HK500C 客
显数据线
海信
HK500C 钱
箱
海信
HK500C 键
盘
13 海信
HK500C
POS主板
DDR3内存
条
固态硬盘
电源适配器
标准电源线
主机面板按
键
开关线
MD12V
液晶显示器
LC415A
液晶客显
LC415液晶
客显信号线
缆
CB405D
24V 钱箱
KB78MF键
盘
TP806打印
机
品
牌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生产厂家全
称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单位 故障描述
个
综合故障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个
非液晶损坏
液晶损坏
非液晶损坏
液晶损坏
个
无法维修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主板类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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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A款
14
15
16
17
18
海信
HK500C
海信
HK500C
海信
HK500C
海信
HK500C
海信
HK500C
打印机信号
线
24V电源适
配器
弱电连接线
VGA连接线
散热模组
19 海信HS610
刷卡器\1.23
轨
20
海信HS610
打印机B款
爱普生T82II
打印机
21 海信HS610 主板组件
22 海信HS610 内存条
23 海信HS610 固态硬盘
24 海信HS610
LCD屏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第 11 页 共 20 页
个
热敏头故障
个
切刀故障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交流电适配
器
滚筒组件
热敏头组件
主板
控制面板
传感器组
电源开关组
件
自动切刀
外壳
RS232接口
板
个
综合故障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综合故障
/
/
25 海信HS610 触摸屏
26 海信HS610
触摸屏控制
板
27 海信HS610 音箱
28 海信HS610
29 海信HS610
30 海信HS610
打印机\BT-
T080
扫描设备
MGL9300I
custom(K
80) 打印
机
31 海信HS610 刷卡器
32 海信HS610 读卡器
33 海信HS610 电子台秤
34 海信HS610 称头
35 海信HS610 电源适配器
36 海信HS610 键盘
37 海信HS610
38 海信HS610
警报灯接口
板组件
三色声光警
示灯
39 海信HS610 滑轨
40 海信HS610 电工插座
41 海信HS610 电源线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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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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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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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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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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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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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综合故障
个
无法维修
/
个
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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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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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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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头
主板类
综合故障
打印头
主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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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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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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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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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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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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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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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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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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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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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海信HS610 弱电线
43 海信HS610 串口信号线
44 海信HS610 非接读卡器
45
46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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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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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57
创捷CCL-
6000
创捷CCL-
6000
工控机
硬盘
创捷CCL-
6000
TSD17寸触
摸显示器
创捷CCL-
6000
金属数字加
密键盘 F10
创捷CCL-
6000
双窗扫描器
MGL9300I
创捷CCL-
6000
电动读卡器
常用款
创捷CCL-
6000
创捷CCL-
6000
逻辑大称
电子仪表
创捷CCL-
6000
TM80A打印
机模组
创捷CCL-
6000
TM80A打印
头
创捷CCL-
6000
创捷CCL-
6000
创捷CCL-
6000
LED警示灯
/LTA5001T
RYG
DC12V
4路RS232
串口继电器
控制盒
集成电源
海
信
海
信
海
信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创
捷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海信智能商
用系统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无法维修
个
综合故障
个
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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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控制器
传感器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打印头类故
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58 创捷CCL-
集成电源
创 青岛创捷中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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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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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创捷CCL-
6000
易事特电源
创捷CCL-
6000
警示灯12V
带线
59
60
创
捷
捷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青岛创捷中
云科技有限
公司
创
捷
个
综合故障
个
综合故障
/
/
备注:上述设备、配件、零部件费用均为含税价,适用税率为 13%;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对
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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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街 45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立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收款机设备维修、巡检项目(下称:“项
目”)。
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保密性数据(下称:
“保密数据 ”),且该保密数据属甲方掌握。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数据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保密数据
1、本协议所称保密数据是指项目合作过程中, 甲方在本协议签
署之前或之后披露给乙方的非公开的数据,无论该等信息上是否标注
有“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等字样。
甲方对乙方披露的保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甲方传给乙方的任何企业相关数据。包括发展战略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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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产、人事等企业信息;研究开发、程序、算法、数据、数据分
析模型、设计以及专有技术等技术信息;SKU 数据、市场调查数据、市
场热点、营运营销计划、内部分析模型、客户、产品及定价等经营信息;
(2) 双方在业务需求沟通中涉及的任何企业非公开相关数据,
包括甲方专有的任何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及
各项规章制度等;
(3) 甲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项下的任何信息,或
其他未公开的技术信息;
(4) 甲方为进行合作事项而达成的任何合同、协议、约定或在
进行合作事项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会议纪要、会谈记录等;
(5) 通过参观甲方任何设施获得的信息。
2、上述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
表、胶片、光盘、文件、计算机媒介和网络),也无论是否以口头、
文件、演示或其他形式提供,也无论是否记载或标注为保密信息(1.
(2) 条款除外),均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性质。但上述保
密信息不包括:
(1) 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下,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乙方已经知悉该等保
密信息且对此无保密义务(但甲方表示乙方必须就该等保密信息予以
保密的除外);
(3) 乙方合法地从第三方处得知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向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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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披露并不违反任何其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无论该保密义务是
基于协议/合同的约定产生,还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
(4) 甲方明确表示该信息已不属于其保密范围之内。
二、保密人员
参与本次合作事项及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对保密信息负有保
密责任,双方同意将接触合作事项及保密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
内,保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董事、高管人员、雇员(无论服务期
为长期、短期还是临时)、法定代表人及其聘请的为本次合作事项提供
服务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会计师),上述人
员合称“代表”。
三、保密义务
1、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乙方任何有关甲方所有
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乙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乙方保证该保密数据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
乙方不得对保密数据进行复制、备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将
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数据在乙方期
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
赔偿:
(1)保密数据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
(2)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数据的雇员(包括但不
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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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数据未经授权的披露。
3、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
低于对乙方保密数据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如乙方保管不善导致数据
外泄,并造成数据上联系人的权利遭受侵犯,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
全部责任;
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
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数据,且对保密数据的披
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数据前,应向其
说明保密数据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
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一
旦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视同于乙方对本协议的
违反,并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另外,乙方如发现保
密数据泄露,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
知甲方。
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数据的介质原件及复制
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上
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以合法方式及途径属
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
(2) 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
域获得;
(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
第 15 页 共 20 页
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4) 乙方或乙方代表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独立开发的;
(5) 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政府要求披露的数据(但乙
方应在对外披露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证
明材料,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采取保护措施。)。
6、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三条第 5 款第(3)项、第三条第 5 款
第(5)项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披露行为作出前五个工作日通
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数据,并就披露对象
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 甲方不保证保密数据的精确性与合理性,但由此导致项目运
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产生的合理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存在过
错的,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8、如果乙方通过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数据,则应及时书面通知
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9、 甲方保密信息部分公开的,则乙方应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
未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10、若乙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
控制,则该第三方仍将承担乙方对甲方的保密承诺。
11、各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
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数据,乙方应依据本协
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12、在甲方根据主合同(若有)的约定提出合理请求或合作事项
第 16 页 共 20 页
终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还相关保密信息的所有书面
及电子形式的文件、记录、资料(包括其副本和复制品),或者销毁
上述文件、记录、资料并提供有效书面销毁证明。
四、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
方面的权利归属于甲方。
3、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乙方获得任何有关甲方所有
的专利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不意味着乙方获得保密信息的任何
权利。
五、保密期限
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保密信息进入公开领域止。
2、本协议保密条款独立存在,不因双方任何其他协议的解除而
失去效力。
六、违约责任
一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无论故意、过失,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承担下述各项违约责任:
(1) 立即停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 第一时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范围继续扩
大;
(3) 若甲方发现相关保密信息在保密期限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信
第 17 页 共 20 页
息泄漏,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元整),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第三人索赔、及甲方因调查违
约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前, 甲方已
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数据也受本协议约束。
2、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
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
影响。
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
利义务。
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
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
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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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
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 进
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 达。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 使用挂
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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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一)报价函:
致:京客隆集团资产管理中心
报 价 函
根据贵公司京客隆集团下属门店的收款机设备维修、巡检服务项目的邀请,
我方愿意响应,并参加谈判。
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声明: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所需的设计方案和服务措施,
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属实,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本次提供产品的含税总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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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即(大写)
/
。
3.我方正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一份。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
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
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我方的报价文件在正式报价后
天内有效。
8.我方愿意按照本文件设定的付款及售后服务条件.
9.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响应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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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