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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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小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 376,800.00 元 | 1(件) | 376,800.00 元 |
1、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2、线下纸质文件的递交:详见采购文件。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按月份进行验收考核,具体验收、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考核标准”。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节假日加班、奖金等所有费用、五险等国家规定福利费(含社保、医保等五保合一费用)、企业管理费、易损易耗费(易耗工具费用)、设施设备费用、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包括设施、设备电池费用)、物业人员制服及劳保费用、清洁耗材、清洁剂、病虫害防治、垃圾清运费、安全措施费、交通组织费、办公费、利润、物业企业法定税费、税金、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详见采购文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校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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