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民政府关于甘洛县2023年基本草原调整优化项目成果的公告

甘洛县人民政府关于甘洛县2023年基本草原调整优化项目成果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地利用草原,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开展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23〕31号)要求,县政府以甘洛县国土“三调”草地和2015年划定基本草原成果为工作底版,迭加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重要基础设施和新能源发展等重要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多样性、统筹区域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工作,形成《甘洛县2023年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成果》。现将调整优化成果公告如下。

一、甘洛县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成果数据

本次甘洛县基本草原面积为33.******万亩,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81.09%;非基本草原7.******万亩,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18.91%。

(一)重要放牧场。重要放牧场(Ⅰ)面积为******.29亩,占比42.34%

(二)割草地。割草地(Ⅱ)面积为910.11亩,占比0.27%。

(三)改良草地。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Ⅲ_1)面积为*****.29亩,占比4.69%;退耕还草地(Ⅲ_2)面积为*****.62亩,占比4.23%;改良草地(Ⅲ_3)面积为*****.07亩,占比15.21%。

(四)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Ⅳ)面积为*****.59亩,占比10.57%。

(五)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Ⅴ)面积为*****.81亩,占比22.69%。

二、基本草原管理要求

基本草原一经划定,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草原或改变其用途。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基本草原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由县林草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对基本草原依法给予保护。

(二)县林草局对基本草原实施动态监测,每年度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基本草原生产力动态监测报告及保护和提高生产力的相应措施,强化基本草原的保护管理措施。

(三)对征占用、使用基本草原的,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严禁在基本草原上乱采滥挖野生药材资源和矿藏资源等破坏草原的行为。

(四)禁止在基本草原上开垦草原,对非法开垦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五)非基本草原同样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1.甘洛县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汇总表

2.甘洛县基本草原分布图



甘洛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甘洛县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汇总表

单位:亩

乡镇

草原总

面积

基本草原

非基本

草原

合计

重要放

牧场

Ⅱ割草地

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

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

草原

草原科研、教学实验基地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草原

小计

Ⅲ_1

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

Ⅲ_2

退耕还

草地

Ⅲ_3

改良

草地

Ⅲ_4草种基地

甘洛县

******.02

******.78

******.29

910.11

*****.98

*****.29

*****.62

*****.07


*****.59

*****.81



*****.24

(原)阿嘎乡

*****.49

*****.50

8437.34


7773.01

1858.13


59**.88


8476.79

*****.35



8047.99

(原)阿尔乡

*****.**

*****.55

8291.53


2649.11



2649.11


188.80

3476.11



1258.59

(原)阿兹觉乡

7686.38

5905.69

3848.76


0.00





1325.05

731.88



1780.69

(原)波波乡

*****.33

*****.92

3223.52


831.55

331.74


499.81


1179.33

*****.52



1107.41

嘎日乡

6493.17

4498.46

2761.36


1334.96

563.01


771.95


402.**




1994.71

(原)海棠镇

*****.12

*****.15

7750.34

740.20

4702.47



4702.47


5123.**




4763.97

(原)黑马乡

3872.33

3516.58

3262.36


0.00





254.22




355.75

(原)吉米镇

*****.47

*****.90

3085.13


4450.69

802.55


3648.**


1871.02

7830.06



5195.56

(原)拉莫乡

*****.19

*****.44

4873.96


9263.16

384.56


8878.60


1915.25

6694.07



4063.75

(原)里克乡

**39.32

985.09

985.09


0.00









454.23

(原)两河乡

**650.07

8111.69

2972.24


4238.59

1190.41

2966.33

81.85


900.86




6538.38

(原)蓼坪乡

38915.48

32764.56

15402.35


13065.18

1875.03


11190.15


4297.03




6150.92

(原)尼尔觉乡

2409.50

2113.95

2054.19


21.26

21.26




38.51




295.55

(原)坪坝乡

53083.42

38879.97

23505.34


15057.83

3725.85

662.80

10669.18


316.79




**203.46

(原)普昌镇

6359.13

6043.76

2371.85


1744.52

1744.52




549.99

1377.40



315.37

(原)前进乡

4657.08

37**.27

3539.28


0.00





175.00




942.81

(原)沙岱乡

10982.30

9547.56

2660.68


6247.34

822.40

5424.94



639.54




**34.74

(原)胜利乡

9372.48

7561.37

3156.49


3800.67

744.36

3056.32



604.20




1811.12

(原)石海乡

3342.58

2549.40

1001.56


1521.37

504.36


1017.01


26.47




793.18

(原)斯觉镇

**23.18

1035.68

470.09


260.52

260.52




305.07




387.49

(原)苏雄乡

8844.29

6185.18

6061.92


0.00





123.26




2659.11

(原)田坝镇

2929.68

**92.79

**92.79


0.00









**36.90

团结乡

4500.55

3082.85

2962.34


0.00





120.51




**17.70

(原)乌史大桥乡

8591.25

7032.49

5966.68


0.00





358.09

707.72



1558.76

(原)新茶乡

5585.95

3602.13

843.42

169.91

2587.88


2096.23

491.65


0.92




1983.81

(原)新市坝镇

25371.70

23018.04

9245.26


0.00





4551.09

9221.69



2353.65

(原)玉田镇

3852.55

2974.62

2052.75


0.00





921.87




877.94

(原)则拉乡

16595.89

12403.19

10024.69


1517.87

925.60


592.27


860.64




4192.7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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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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