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部分渔业船舶证书的公告

关于拟注销部分渔业船舶证书的公告

经清理,辽大金渔*****等401条渔船存在超期未申报渔船检验、船舶证书有效期满未依法延续等情形超过六个月。为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拟依法注销辽大金渔*****等401条渔业船舶(船舶名单详见附表)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现对拟注销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11-********

海洋发展局地址:大连金普新区新闻中心199-2号

附件:船舶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附件-船舶清单.xlsx

责编:海洋发展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渔业船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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