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询价通知书

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询价通知书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特邀请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服务参数(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2万元。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

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应具备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证书(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运维维护能力证书(四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以上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认证等资质(以上资质材料满足任意一项,提供复印件,须盖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南宁市民主路45号

时间:2024年12月22日18:00前

七、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名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廖智军,联系方式:0771-*******


附件:1.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服务参数

2.2025年机动车业务电子证据交换系统(原与公安交警联网平台)运维项目报价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项目 机动车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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