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2024年第2期
关于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2024年第2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1号令)以及《铜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铜仁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12月5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一是同意向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统一授信*****万元,其中,铜仁江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授信2500万元,铜仁市锦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授信2822万元,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授信2080万元,向杨君娅授信289万元,向王志滢授信284万元;二是同意向铜仁市锦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续贷2822万元,期限3年,执行当期产品利率,即年利率8.98%,贷款方式为抵押加保证,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分期还本。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交易余额达到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在本行持股3946.59万股,持股比例9.94%,属于本行关联方。铜仁江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铜仁市锦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是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王志滢、杨君娅是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铜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均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均按当期产品利率执行,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和交易对手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贷款余额合计7975万元,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开发的江华明都、江华国际项目的住宅及商业用房为与我行合作按揭贷款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余额554.84万元,上述交易余额总计8529.84万元,占本行上季度资本净额7.08%,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0%,符合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4日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
2024年12月5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以上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内控审批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以上交易已经向本行监事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书面报告。
铜仁农商银行
2024年12月23日
标签: 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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