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灯箱招标公告
法制宣传灯箱招标公告
鄂城新区社会事务局法制宣传灯箱询价采购公告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城新区社会事务局委托,现就法制宣传灯箱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具备资质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法制宣传灯箱
二、采购预算:采购广告灯箱数量82个,13.12万元,包含一年电费、一年灯杆使用租金费用、安装费、画面制作费。
三、规格需求:直径1.4米、厚20厘米,形状:灯笼型,材质:彩钢板、PVC组合,照明:LED灯管4根计100瓦,每天亮灯10小时。
四、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要求供应商取得路灯管理部门的路灯杆广告位使用权和照明用电权。
五、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前,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审核合格: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将报名资料送至鄂城区政府一楼总值班室,并在报名资料上写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或其他电子邮箱。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9日上午12:00时止(北京时间)。地点:鄂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总值班室(鄂州市明堂路70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文胜联系电话:139*****979;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届时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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