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城区完善停车泊位及交通道路标志标牌标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口县城区完善停车泊位及交通道路标志标牌标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河口县城区完善停车泊位及交通道路标志标牌标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口县城区完善停车泊位及交通道路标志标牌标线项目
2. 项目编号:HHZB*******
3. 工程规模:车位及交通道路标线8254.37 m2, 横道线约6487.65 m2 ,减述垄78m,标 志板36块,标记72个。
4. 项目地点:河口县
5. 工 期:60天
6.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7. 项目预算:770355.72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该项目的经营范围,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应谈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税务登记证;
3、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财务状况: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①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国、地税和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供应商法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拟派相关人员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
7、提供近三年(竣工时间在2013年以后)一项以上(含一项)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2月 6日至2016年12月 8日(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办事处(北山路80号柏鄯璐居A门面)购买。
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开户许可证;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3、代理公司在报名时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该投标报名视为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 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河口县北山新区人社局一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户 名: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
银行地址:红河州公务员小区旁
联系人:唐智梅
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xxgk.yn.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口县
联系人;杨李发:
电 话:135*****0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
联系人:李永芬
电 话:****-*******
日期:2016年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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