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监
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9.27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监
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监
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09 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
段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
2024 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调整计划》的通知(长城乡联字〔2024〕12 号)批准建设,
出资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
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在建线路 5、6、7 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二期)工程二标
段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硅谷大街(快速路桥头至卓越大街)主要为铣刨拆除路面与恢复
路面、道路排水、道路顺接、道路沉陷管沟沉陷及坑槽处理、立缘石翻建、拆除与新建人行
道、检查井调高加固、雨水口调高加固、交通标志标线等。
2.3 招标控制价:1192700 元。
2.4 本项目特点:因受交通条件影响,部分路段施工时间紧,且多有夜间施工。
2.5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6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
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
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计划工期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
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
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须配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专
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须是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
员)。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完成
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
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
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
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被
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
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
标段(按本项目标段评审顺序确定中标人)。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本项目 2 个及以上标段,
若此投标人在已完评审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其它标段的投标无效,
其投标文件不参与后续其它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在本项目各标段中,如参与评标的投标
人不足 3 家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
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锁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
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
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
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09 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
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
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不
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
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
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
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
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
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
大厅的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 号
联系人:敖一狄
联系电话:0431-846788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 系 人:于丹
联系电话:0431-8110663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6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 号
联 系 人:敖一狄
电 话:0431-84678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
联 系 人: 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