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6项1#教学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1#教
学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1#教学楼、2#
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9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价:13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1#教学
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1#教学
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
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501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2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整体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
朝阳发改(审)[2023]75 号关于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概算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中的燃气工程(专业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1#教学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
工程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北苑村临 2 号
2.3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0042.33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39(万元)
2.4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21 日
2.5
招标范围: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北苑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1#教学楼等 6 项)
(1#教学楼、2#教学楼、4#分界室、5#室外出入口、6#传达室、7#架空走廊)--燃气工程施
工图纸范围内燃气工程,本项目燃气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附件等供应,安装、调试、竣工
验收、交付和质量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燃气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卸货、安装
及调试验收等。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
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501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2 凡获取招标文件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501 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
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2。
6.4 其它说明:1)开标地点(采用现场方式开标):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2;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 3 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10-678059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韩璐天宇
电 话: 13716960644
电子邮件: zaojiabu08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