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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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207-4132-17-01-609397
投资项目名称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17个行政村,128个自然村及罗浮山林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除由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镇 5:5 比例承担。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3座,新增污水处理站规模140吨/天,新建设施总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改造污水处理站3座,改造污水处理站规模250吨/天,就地资源化利用户数402户。配套主管网总长21.959km,配套支管网总长15.161km,配套入户管网总长81.744km,检查井1155个,泵站7个,破损道路面积37120平方米。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起止时间一致(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100.87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2.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博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商贸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2-688820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2号楼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752-2819297
招标监督机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2-662992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质量要求:合格。3.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4.投标相关事宜:4.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4.2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5.电子交易规则: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年 月 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博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商贸路1号联系人:刘工电话:0752-68882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4号联系人:董春锋电话:0752-2819297
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 2 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52-6737103
1.1.4项目名称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1.1.5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17个行政村,128个自然村及罗浮山林场。
1.1.6建设规模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3座,新增污水处理站规模140吨/天,新建设施总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改造污水处理站3座,改造污水处理站规模250吨/天,就地资源化利用户数402户。配套主管网总长21.959km,配套支管网总长15.161km,配套入户管网总长81.744km,检查井1155个,泵站7个,破损道路面积37120平方米。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暂定36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1.1.8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本项目新增及改造部分工程估算总投资7493.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72.60 万元,监理费估算金额126.09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除由上级补助外, 不足部分由县、镇 5:5 比例承担。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1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2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起止时间一致(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1.3.3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1.4.1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2.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 / 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1.4.3 项内容。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形式: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废标处理。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作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形式: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暂定合同价=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监理费结算价确定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2、本工程监理费结算标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标准,结合中标人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计费额最终以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政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进行结算;监理费=监理收费基价(根据计费额按直线内插法计算)×(1-20%)×(1-中标下浮率)。3、本工程监理费估算价为126.09万元人民币,估算价以批复的项目估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有关规定计算。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0.85,高程调整系取1.0。4、本工程按照工程量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1)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20%。(2)进度款及结算款:1)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以当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进度涉及的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的计算方法计取当月工程监理服务费。当进度款付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30%时开始对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30%,直至预付款(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20%)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拨付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定建安工程造价计算最终工程监理服务费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审定价97%,余款待保质期满后一次性付清。5、本工程监理费不因工期延长而调整。本合同监理费包括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若因招标人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招标人不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中标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3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 监理服务费报价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0.00%(不含0.00%,例如5.00%大于0.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不在此区间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作投标无效处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00.87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不要求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及证明文件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 允许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均为pdf 格式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及《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等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2)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3)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4)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按“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功能要求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封面具备“二维码”,扉页具备电子签章、电子签名。(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
3.7.3(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2)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
3.7.3(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4.1.1投标文件密封的其他要求本项目全程采用电子投标、开评标,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密封和标记。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如有)。原件资料递交规定: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具体列明清单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退还给投标人。(递交原件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的交易员)。
4.2.1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 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4.3.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 无□ 有:/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5.2(4)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6.3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方式“定量评审”方式,推荐前 5 名中标候选人;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随机载明。
7.1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5 人。
7.3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集体议事定标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 其他定标法
7.4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开展定标工作。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8.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除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其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招标人将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人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期限:不少于3日。
8.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不要求
8.6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1)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 对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监理员 2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11.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①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 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 地址为关联IP 地址,如该IP 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②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③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3、除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招标人将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上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并自行隐去不能公开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后果自负。4.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施工中不得更换。若进行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的,若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行经济处罚。
11.3招标代理费: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汇款。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 号:3110910037672312115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3.1.3 款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六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一、商务部分1.资信业绩部分:20分;2.投标报价:40分。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 4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只有三个有效标,则直接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公式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总监理工程师资历(2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市政类监理项目:1.项目总投资金额≥7000万元的,每项得2分;2.7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3500万元,每项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规模、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注: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协议书部分)的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企业荣誉(8分)投标人承接的市政类监理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①国家级范围内评选的每项得2分;②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评选的每项得1分;③市级范围内评选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高得8分。注: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奖证书颁发机构须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是可以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ps:/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到的合法协会;无提供不得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监理范围、监理内容(3分)对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进行评比。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3分)对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进行评比。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3分)对各投标人对其设置的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描述的具体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分)对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目标、方法合理性、措施、针对性进行评比。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5分)对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等措施,各项控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性和健全性进行评比。优得5 分,良得3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分)对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目标、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进行评比。优得5 分,良得3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对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的能力、方法、内容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进行评比。优得5 分,良得3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对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重点、难点分析,分析要求有针对性,提供的解决办法等评比。优得5 分,良得3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2分)对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控制措施和合理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评比。优得2 分,良得1 分,一般得0.5 分,无提供不得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2 分)对各投标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保障措施评比。优得2 分,良得1 分,一般得0.5 分,无提供不得分。
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2 分)对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保障措施评比。优得2 分,良得1 分,一般得0.5 分,无提供不得分。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2分)根据投标人所在机构的便利性,是否方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实施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优质服务进行对比和评价。优得2 分,良得1 分,一般得0.5 分,无提供不得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报价得分(40)依据投标人报价(下浮率)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5;(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本项目得分最高为40 分,最低为0 分;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例如:5.12%)。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2.2详细评审综合评估得分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A+监理大纲部分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C
3.2.3详细评审投标报价低于该数值需要进行合理说明当投标下浮率大于50%(不含本数),投标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
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 日历天。
5实质性要求和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 项规定和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7监理大纲执行第六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等级证号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序号定标因素投标人情况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
1企业实力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企业规模注册资本: 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财务状况(盈利)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2价格因素投标总价(元)
投标下浮率(%)
3企业信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
信誉、荣誉证明材料
4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拟派团队人员情况
5服务对比中标候选人的服务响应时效性和便利性提供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6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 20
1.总则 ............................................................... 20
2.招标文件 ........................................................... 23
3.投标文件 ........................................................... 24
4.投标 ............................................................... 27
5.开标 ............................................................... 28
6.评标 ............................................................... 29
7.定标 ............................................................... 29
8.合同授予 ........................................................... 30
9.纪律和监督 ......................................................... 3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3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 33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33
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 ................................................... 37
1.评标方法 ........................................................... 37
2.评审标准 ........................................................... 37
3.评标程序 ........................................................... 37
第四章 定标办法 .......................................................... 41
1.定标方法 ............................................................. 41
2.定标因素 ............................................................. 41
3.定标程序 ............................................................. 41
3.1 票决法 ............................................................ 41
4.中标人须知 ........................................................... 41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43
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4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47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57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 61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 62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 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7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 68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 6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7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73
三、授权委托书 ......................................................... 74
四、投标保证金 ......................................................... 75
五、监理报酬清单 ....................................................... 76
六、资格审查资料 ....................................................... 77
七、其他资料 ........................................................... 85
八、定标因素汇总表 ..................................................... 88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 89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 9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2207-441322-17-01-609397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

正常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 17 个行政村,128 个自然村及罗浮山林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
来源
构成
除由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镇 5:5 比例承担。
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3 座,新增污水处理站规模 140 吨/天,新建设施总占地面积 7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平方米,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改造污水处理站 3 座,改造污水处理站规模 250 吨/天,就
地资源化利用户数 402 户。配套主管网总长 21.959km,配套支管网总长 15.161km,配套入
户管网总长 81.744km,检查井 1155 个,泵站 7 个,破损道路面积 37120 平方米。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
招标内容
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
准。
工期(交货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起止时间一致(工期暂定为 365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100.87 万元

投标资格能力要

(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人员、业绩
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
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2.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
不得超过三个)。
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
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
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
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
书。)
4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
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
详见《招标日程安
始时间
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
详见《招标日程安
止时间
排表》
下载招标
文件的网
络地址
获取招标
文件的方

惠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zyjy.huizhou.gov.cn/)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
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
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
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
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等资料。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
招标
文件
的方

获取
招标
文件
截止
时间
1.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提交
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
投标
文件
递交
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
投标上传工作。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
方式
投标人操作手册》。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
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
开标
排表》
地点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博罗县福田镇人
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
地址
联系
电话
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商贸路 1 号
0752-6888205
5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董工
招标监督机构
博罗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系
地址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合格。
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 2 号楼 3 楼
0752-2819297
0752-6629926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3.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
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
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4.投标相关事宜:
4.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
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
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
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2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0〕78 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PDF 格式及 XML 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
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 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
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 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
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
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电子交易规则: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
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
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博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商贸路 1 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2-6888205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 4 号
联系人:董春锋
电话:0752-2819297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1.1.3 交易平台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 2 号楼三楼
1.1.4 项目名称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联系电话:0752-6737103
1.1.5 建设地点
场。
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 17 个行政村,128 个自然村及罗浮山林
1.1.6 建设规模
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3 座,新增污水处理站规模 140 吨/
天,新建设施总占地面积 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
改造污水处理站 3 座,改造污水处理站规模 250 吨/天,就地
资源化利用户数 402 户。配套主管网总长 21.959km,配套支
管网总长 15.161km,配套入户管网总长 81.744km,检查井
1155 个,泵站 7 个,破损道路面积 37120 平方米。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
建设周期
暂定 365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新增及改造部分工程估算总投资 7493.92 万元,其中
1.1.8
工程概算
工程费用 6372.60 万元,监理费估算金额 126.09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除由上级补助外, 不足部分由县、镇 5:5 比例承担。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1 招标范围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3.3 质量标准
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
1.4.1
信誉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
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
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
准。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起止时间一致(工
期暂定为 365 日历天)。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
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
包括:
2.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
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
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
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
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
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
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
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
的对应岗位人员。
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
查)。
 不接受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由不超过 / 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
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 1.4.3 项内容。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
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
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
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
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
索赔。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
1.10.2
形式
召开地点:/
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形式: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提出。
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废标处理。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
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作出
答复或解释说明。
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形式: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提出。
1、暂定合同价=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监理费结算价确
定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2、本工程监理费结算标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标准,结
合中标人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具体
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计费额最终以财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政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进行结算;监理费=监理收费
基价(根据计费额按直线内插法计算)×(1-20%)×(1-
中标下浮率)。
3、本工程监理费估算价为 126.09 万元人民币,估算价
以批复的项目估算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
有关规定计算。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取 1.0,工程复杂调整
系数取 0.85,高程调整系取 1.0。
4、本工程按照工程量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支付工
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20%。
(2)进度款及结算款:
1)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以当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
进度涉及的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
的计算方法计取当月工程监理服务费。当进度款付至工程监
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30%时开始对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
当月进度款的 30%,直至预付款(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
的 20%)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拨付至工程
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定建安工程造价计
算最终工程监理服务费后,10 个日历天内,支付至监理服务
费结算审定价 97%,余款待保质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本工程监理费不因工期延长而调整。本合同监理费包
括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
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若因招标人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
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招标人不
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中标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
连带责任等)。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不允许
1.12.3 偏差
□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
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3.2.3 报价方式
□ 监理服务费报价
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
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例如 5.00%
大于 0.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下浮率由投
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不在此区间范围内的投标报
价作投标无效处理。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有,最高投标限价:100.87 万元。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投标人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
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
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
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
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缴纳
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委托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
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
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
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
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
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
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
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
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
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
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
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
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
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
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
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
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
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
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的情形
□ 不要求

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5.3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
间及证明文件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的证明文件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允许
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
文件(公示版)、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均为 pdf 格式
文件:
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
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
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
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的规定执行。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
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后果。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
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
78 号)、《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
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及《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
54 号)等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
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
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名、
电子签章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
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3)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
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
也视为有效。
(4)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
投标文件)按“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功能要求应当具备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封面具备“二维
码”,扉页具备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
名的作无效标处理。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
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 格式)、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 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
示版(doc 或 docx 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
签名)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
本”,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
14
3.7.3
(1)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3.7.3
(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
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
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
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
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
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 doc 或
docx 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
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
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
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
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
印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
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
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 PDF 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2)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
□不需要
3.7.3
(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
订。
投标文件密封的
4.1.1
其他要求
本项目全程采用电子投标、开评标,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
书面投标文件及密封和标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
4.1.3
的要求
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如有)。
原件资料递交规定: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
交,具体列明清单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
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退还给投标人。(递交原件的人
员必须为投标企业的交易员)。
4.2.1 投标截止时间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
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 否
□ 是,退还时间:/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
 无
4.3.4
规定
□ 有:/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4) 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3 评标办法
7.1 定标委员会组成
7.3 定标方法
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
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
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
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
支付。
□ “定性评审”方式
“定量评审”方式,推荐前 5 名中标候选人;当通过评

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
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需要重新组织招
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公布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
标委员会随机载明。
定标委员会:5 人。
票决定标法

□ 集体议事定标法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定标时间、地点
8.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8.3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其他定标法
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开展定标工作。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投标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除个人身份证号
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其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
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招标人将按照《广东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人的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
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
期限:不少于 3 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4.1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5%。
□ 不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 对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
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
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
(2)监理员 2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
8.6
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培训的人员。
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
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
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10
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
〔2022〕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11.2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
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
(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
(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的。
其他事项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
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
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①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 IP 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
次登录系统的 IP 地址为关联 IP 地址,如该 IP 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
告。
②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
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③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
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
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
(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3、除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
容外,招标人将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应当
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
公开的内容,应在上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并自行
隐去不能公开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后果自负。
4.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
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施工中不得更换。若进行
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
建项目。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的,若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投诉举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
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行经济处罚。
招标代理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
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标准计取。
11.3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汇款。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12115
19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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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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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询疑时间前,将须招标人澄清的问题
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提
出。
1.10.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匿名网上提交疑问形式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发
布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答疑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公布告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http://zyjy.huizhou.gov.cn))。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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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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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监理报酬清单;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9)定标因素表。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监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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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
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
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
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
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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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
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
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 监 理 资 质 证 书 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未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的证明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其
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
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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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附证明文件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
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打印要求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
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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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2 投 标 人通 过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逾期上传或未在交易平台指定模块上传,视为无效投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
电子投标文件。
4.3.2 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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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
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定标
7.1 定标委员会组成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其余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
位及其上下级机构中产生,也可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定标
委员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成员从 2 倍或以上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定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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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组长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定标委员会人员数量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因素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价格因素、企业信誉、拟派团
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技术方案、服务、履约评价等作为定标因素。
7.3 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定标程序进行定标。
7.4 定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时间和定标地点进行定标。招标人原则上在评
标结束后立即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展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推迟定标,但不得
超过评标日期后 3 个工作日。超过 3 个工作日的,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合同授予
8.1 中标候选人公示
8.1.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
规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8.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
行审查确认。
8.3 中标结果
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中标人
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将上报招标
管理机构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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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履约保证金
8.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
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8.5 签订合同
8.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8.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和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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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进行评标。
9.3.2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和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和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和定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8.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5.3 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
均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9.5.4 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专家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1)
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3.1.3 款规
定的情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
33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符合第六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监理大纲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商务部分
1.资信业绩部分:20 分;
2.投标报价:40 分。
二、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部分: 40 分。
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
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只有三个
有效标,则直接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
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
计算公式
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2 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0)
类似项目业绩
(10 分)
企业荣誉
(8 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 2 分;具有市政类
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 1 分。
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
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承接过的市政类监理项目:
1.项目总投资金额≥7000万元的,每项得2
分;
2.7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3500万元,
每项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 10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关键页(规模、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
料不能反映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注:同一
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提
供监理合同关键页(协议书部分)的扫描件;无
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承接的市政类监理项目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今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
证书或荣誉证书:
①国家级范围内评选的每项得 2 分;
②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评选的每项
得 1 分;
③市级范围内评选的每项得 0.5 分;
34
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
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红头文
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或获奖
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奖证书颁发机构须是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是可以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
信息公示平台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
wList)查询到的合法协会;无提供不得分。
对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进行评
比。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
不得分。
对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进行评
比。
优得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对其设置的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描述
的具体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
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和制度、目标、方法合理性、措施、针对性进行
评比。
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安全生产、环保等措施,各项控制基本程序
(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
行性和健全性进行评比。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
措施、目标、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
进行评比。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的能力、方法、内容
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进行评比。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对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重点、难点分析,
分析要求有针对性,提供的解决办法等评比。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提供不得
分。
35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3
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
标(3 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
责(3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
制度(3 分)
2.2.4
(2)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40)
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环保监理措施(5 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
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
施(5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5 分)
合理化建议(2 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
措施(2 分)
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2 分)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2
分)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0)
报价得分(40)
3.2.2 详细评审
综合评估得分
3.2.3 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低于该数值需
要进行合理说明
对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控制措施和
合理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评
比。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无提供不
得分。
对各投标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的科学性、
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保障措施评比。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无提供不
得分。
对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
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保障措施评
比。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无提供不
得分。
根据投标人所在机构的便利性,是否方便为本项
目实施,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实施情
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优质服务进行对比和
评价。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无提供不
得分。
依据投标人报价(下浮率)的偏差率δ,计算报
价得分:
(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
得分=40-偏差率×5;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
得分=40+偏差率×10;
本项目得分最高为 40 分,最低为 0 分;
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
(例如:5.12%)。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数。
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 A+监
理大纲部分得分 B+投标报价得分 C
当投标下浮率大于 50%(不含本数),投标人应当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否决其投标。
36
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
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
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
37
成立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中第(9-18)项在
评标时可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情况进行判定):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
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的;
(6)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
证金的,未按规定递交;
(13)投标报价与网上交易系统填报报价不一致或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
效范围;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
的;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的
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和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8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
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
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3 A、B 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A+B+C。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的约定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9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前 5
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的,须重新组
织招标。
3.4.2 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40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方法
定标采用票决法。
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表担任。
(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选取 1 名
进行投票,填写投票表,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推荐理由。按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对评
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且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半数的,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如无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则对票数前两名的中标候选人(包括票
数相同)再次进行投票,直至出现票数过半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按此方式产生。
2.定标因素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
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技术方案、服务、履约评价等作为定标因素。
3.定标程序
3.1 票决法
3.1.1 宣读定标纪律。
3.1.2 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项目概况。
3.1.3 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评标报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写选票。
3.1.4 汇总投票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3.1.5 出具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4.中标人须知
4.1.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
员,派驻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
理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
换。若进行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可兼任其他
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若出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的情况,
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行经济处罚。
41
4.1.2 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
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1.3 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1.4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监理合
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
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2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4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44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45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6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
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
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
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
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
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
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
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
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
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
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47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
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
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
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
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
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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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
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
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
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
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49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
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
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
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
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
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
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
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
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
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
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50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
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
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
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
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
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
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
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
合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
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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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
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
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
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52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
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
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
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
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
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
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
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
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
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53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
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
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
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
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
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
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
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
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
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
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
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54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
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议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
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
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
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55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
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56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执行。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
9-2013)及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
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合同管理等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做好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
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通用条件 2.1.2 条。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和国家或行业、
广东省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标准及规定,以及设计文件、
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按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离职应当在离职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格、经
验等不低于离职人员的人选,由委托人确认。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监理人按照监理规范履行职责和权力。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
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他人员的限制条件:须报委托人批准。
2.5 提交报告
57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
数: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开工前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每个月初提交各单项的
上月质量、进度、安全监理月报,资料份数具体按委托人要求。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
为: 于移交日现场清点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5.3.1 本项目工程监理费合同价以批复的工程估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按
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有关规定
进行计算,再按监理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监理费合同价=监理收费基价
(根据计费额按直线内插法计算)×(1-20%)×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为 1.0,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5.3.2 本工程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为 ;
58
5.3.3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5.3.3.1 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支付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20%。
5.3.3.2 进度款及结算款:
5.3.3.2.1 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以当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进度涉及的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
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的计算方法计取当月工程监理服务费。当进度款付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30%时开始对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30%,直至预付款(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
的 20%)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拨付至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价的 80%。
5.3.3.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定建安工程造价计算最终工程监理服务费后,10 个日
历天内,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审定价 97%,余款待保质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按通用条款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
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
关服务期限(天)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
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
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
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59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除工程建设需要,涉及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工程
资料禁止外传。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
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款。
9. 补充条款: / 。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0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61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
/
数量
/
/
/
/
/
/
/
/
/
/
面积
提供时间
/
/
/
/
/
/
/
/
/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
/
/
/
62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
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
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
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建设单位:博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
(3)建设规模: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3 座,新增污水处理站规模 140 吨/天,新建
设施总占地面积 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改造污水处理站 3 座,改造污水处理
站规模 250 吨/天,就地资源化利用户数 402 户。配套主管网总长 21.959km,配套支管网
总长 15.161km,配套入户管网总长 81.744km,检查井 1155 个,泵站 7 个,破损道路面积
37120 平方米。
(4)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福田镇 17 个行政村,128 个自然村及罗浮山林场。
(5)建设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 7493.92 万元,其中:工程费 6372.60 万元、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 764.47 万元、预备费 356.85 万元。
基础信息如水文、地质、环境等,由投标人自行调查。
2.监理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
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监理依据:
(1)本项目的监理合同;
(2)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计划、施
工合同、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相关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和施工规范,国家、省、市颁布的有
关工程建设现行的法律、法规;
63
(4)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
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应配备能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5.其他要求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2)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造价范围内;
(3)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内;
(4)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监理规定实施。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版;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0—2013;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3.《公路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4.《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D31-02-2013;
1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等。
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规范则执行新规范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64
1. 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监理月报、评估报告、
监理日志、影像资料等(需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及归档备案要求的格式。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具体需按档案部门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必要的资料刻录光盘;
(3)其他要求:无。
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无。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无。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
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65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6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68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
37 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
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
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
工程师电子签名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 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
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或牵头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 (电子签名)
69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八、定标因素表
7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下浮率: %,即(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
值税税率为: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
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承诺
我方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款所和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 3.5 条“中标人须知”提及的任一情况,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弄
虚作假,诚信投标。若违背以上承诺,经核实存在以上任一情况者,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
内根据招标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加以明确和响应;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质量承诺及其他补充说明)。
7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2 监理服务期限
3 质量标准
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5 实质性要求和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权利义务
7 监理大纲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2.1 项规定和第五章“合同格
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执行第六章“委托人要求”规
定。
7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含个人信息介面、发证机关和有效期限介面)。
73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监理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含个人信息界面、发证机关和有
效期限界面)。
74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
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
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
75
五、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
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注:
1、若监理报酬清单的合计报价与投标函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总价为准。
2、若监理报酬清单的合计报价换算成下浮率后与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以投标函载明的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
7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技术人员数量
各类注册人员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若为联合体的,各成员分别填写本表。
7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本项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7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项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79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项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80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
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号
注(此表后附):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情况表(即“投标回执”从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或网页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
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3、投标人按本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或(七)“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要求对上
述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进行填报。
81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2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其他人员)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3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84
七、其他资料
(一)信用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行为负
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
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的规定执行,如有违
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
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
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无条件接
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不存在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
85
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86
(二)其他
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7
八、定标因素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定标因素
投标人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码
1 企业实力
资质等级
企业规模
财务状况
(盈利)
业绩情况
注册资本: 万
元;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 价格因素
投标总价(元)
投标下浮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作出的各种处罚和
不良行为记录;建设
单位对其的不良行
为记录、履约评价不
合格记录以及其他
失信记录等。
信誉、荣誉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拟派团队人员情况
对比中标候选人的
服务响应时效性和
便利性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他资料
3 企业信誉
4
拟派团队
管理能力
与水平
5
服务
6
其它
备注: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定标因素。
2、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定标因素表。
88
备注
提供资质证书
扫描件
提供营业执照
扫描件
提 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扫
描件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合 同 扫 描
件 关 键 页 等 证
明材料
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提供营业执照、
不动产权证或
租赁合同扫描

博罗县福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89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
37 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
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
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
工程师电子签名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 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
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或牵头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 (电子签名)
90
目 录
91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总页数不超过400页,内容可自行扩展):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八、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九、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合理化建议
十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十二、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十三、企业应急服务能力。
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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