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开发地面工程集输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天然气开发地面工程集输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
集输管网施工标段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石化股份计﹝2016﹞334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投资,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输管网施工标段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集输管网施工标段1
2.2建设地点: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鄂尔多斯杭锦旗)
2.3建设投资:项目投资
2.4计划工期:334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中交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1:集输管网项目约60%的工作量。
2.6 项目概况:
2.6.1杭锦旗锦58井区3亿方天然气开发项目新钻水平井35口,新建天然气产能3亿立方米。地面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天然气集输与处理:采用“井下节流、降压防堵、井口计量、串联进站、常温分离、二级增压、集中脱水”的低压串联集气工艺。新建集中处理站1座、集气站4座,DN80-DN300集气支干线167.3千米,DN500输气干线13.7千米,迁建压裂液配液站1座。集中处理站设计规模10亿立方米/年,预留10亿立方米/年扩建位置。压裂液配液站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天。
(2)污水集输与处理:新建集气站至集中处理站污水集输管线38.5千米,与集气干线同沟敷设。污水处理采用“除油沉降+气浮+过滤”工艺,设计规模600立方米/天,预留600立方米/天扩建位置。处理后污水回注,新建回注井2口。
(3)供配电、生产保障点、道路工程。
(4)配套自控、通信、消防、给排水、土建等系统建设。
2.6.2 此次招标的工程概况:
DN65-DN300采气及集气支干线约200千米,其中采气管线设计压力为6.3MPa,集气支干线设计压力为4.0MPa,选择GB/T9711-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作为钢管选用标准。热煨弯管制作符合《油气输送用钢制感应加热弯管》(SY/T 5257-2012)的规定。DN250及以下的管道,选用L245N无缝钢管,对于DN300的输气管道,选用L290无缝钢管。
集气支干线同沟敷设采出水外输管线选用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PN6.4MPa)约40km,型号有DN65、DN80、DN100,另外同沟敷设24芯通信光缆。
外回注井共2口,注水管线采用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RF-S-V-126×20.5-25约8.0km,设计压力25MPa。注入水为采出水,最高温度不大于30℃,在夏天大气温度超过20℃时,采出水注水管线最高运行压力不得超23.75MPa。
集输管网部分总投资约8000万元。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锦58井区DN65-DN300采气及集气支干线约200km的管线施工,且采气管线同沟敷设光缆,集气支干线同沟敷设采出水管线及通信光缆(约40km)施工;约8km注水管线施工;管线沿线植被恢复;井场安装(含井口安装及其通信、仪表专业、井场围栏)及井场地面恢复等(甲供设备材料除外)。管线长度以实际发生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3)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级)且在有效期内;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 2013年6月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石油天然气管线管径≥DN50、压力≥6.3MPa的压力管道工程,且单项合同在40公里以上的施工业绩);
(8)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6月以来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经理。
(9)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在同类或类似工程中担任过项目技术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求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12 提醒投标人注意事项:已经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同步报名。未在此系统进行报名的投标人, 招标人将不接受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否决)。
未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的投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必须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详见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投标人库提交和完善企业资质资信材料,并获得审批通过及公示三天后才能加入),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进行同步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报名的,招标人将不接受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否决)。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2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2)购买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科研办公楼817房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4)企业资质证(原件)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 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环境、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级)且在有效期内;
(9)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10)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业绩证明(此项报名时只提供原件,免装订)。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请领取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所属企业不需提交)。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建议用银行保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6日8时20分至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305房间。
6.4递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305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305房间。
7.3开标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科研办公楼305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817室;
联系人:芦秀茹、毕春玉;
电话: ****-******** 137*****679、****-******** ;
电子邮箱: hbfgszbb@126.com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盖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日 期: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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