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德振合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选聘造价机构的公告

武汉南德振合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选聘造价机构的公告

武汉南德振合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选聘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4年12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2024) 鄂0102破申36号《决定书》,决定对武汉南德振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德置业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鄂0102破申3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保障南德置业公司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拟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造价机构,为南德置业公司提供工程造价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南德置业公司开发的“绿城江河汇”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与拥军路交汇处。项目总用地面积11,778.23㎡,总建筑面积115,007㎡。由两层裙房及2栋塔楼组成分为A塔(地上 44 层)B塔(地上22层)层高为3.9/4.5米,地下室三层建筑面积26,620㎡。计容建筑面积85,000㎡, 其中办公建筑面81,097.17㎡,商业建筑面积3,399.66㎡。

截至2024年10月,南德置业公司账面资产总额9.6亿元,负债总额约为16.77亿元。

二、工程造价工作内容

本次资产造价工作的主要工作范围如下(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造价委托合同为准):

1.对南德置业公司“绿城江河汇”项目截止到2014年12月19日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并出具报告;

2.对南德置业公司“绿城江河汇”项目后续建设所需成本进行预算并出具报告;

3.对南德置业公司“绿城江河汇”项目复工续建过程的工程形象进度进行跟审及结算,并出具相应报告(如需);

4.南德置业公司预重整及重整过程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造价费用

(一)造价费用由报名机构自行报价。本次造价发生的全部费用(含预重整阶段及重整阶段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造价机构为造价业务而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邮寄费等)均包括在造价费用中。

(二)造价费用在债务人集中清偿时支付,如债务人顺利转入重整程序的,聘请造价机构的费用将依法纳入破产费用;如债务人未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聘请造价机构的费用由债务人与审计机构协商处理。

四、遴选聘任方式

2024年12月27日18时前,意向报名机构根据本选聘公告要求将盖章的纸质选聘材料提交后,管理人通过综合评审打分的方式选定工程造价机构(一家正选,一家备选),并在完成评审后2日内通知各选聘人。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2.要求被纳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

3.选聘机构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工程造价项目的工作,并最迟在接受委托的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已完工程量结算及复工续建工程预算工作)及出具正式造价报告;

4.拟委派参与本案的造价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房地产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5.选聘机构派驻本项目现场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造价师不少于2名;

6.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工程造价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工程造价机构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工程造价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武汉南德振和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工程造价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

2.选聘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

3.选聘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选聘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选聘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4.资质证书。选聘机构具备对债务人进行工程造价并出具造价报告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5.从业经验。选聘机构曾参与房地产、建筑行业工程造价项目的证明材料;

6.选聘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造价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工作成果形式等;

7.拟派驻现场参与本工程造价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及工作分工等;

8.无惩戒或处罚的说明。选聘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受到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明;

9.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10.选聘机构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

11.能够证明选聘机构优势的其他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排名情况;

12.被纳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证明;

13.选聘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与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有意向的选聘机构应将盖章的纸质选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于2024年12月27日18时前现场提交,同时将选聘材料的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qq.com。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律师

联系电话:180*****78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道解放大道头道街轻轨站C出口旁南德工地

武汉南德振和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程造价机构选聘申报表


附件
选聘造价公告.pdf 下载
工程造价机构选聘申报表.docx 下载
,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人 造价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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