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1月-4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昆明市呈贡区1月-4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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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 1 月-4 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中昕(GC)招字 YN(2024)08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 1 月-4 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1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呈贡区 1 月-4 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呈贡区 1 月-4 月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
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
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2023 年任意 1 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1.5.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1.7.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上述政策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将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证明书发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箱(64887346@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市呈贡区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 1 月-4 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0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昕(GC)招字 YN(2024)083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滇池蓝藻水华应急处置 1 月-4 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 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最高限价:210000 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采购需求(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项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规范,同时满足项目及采购
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
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
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2023 年任意 1 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
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1.5.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1.7.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上述政策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将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证明书发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64887346@qq.com)。
售价:600 元/份。
公司账号:
公司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0MA6KQ5UE7B.
账户号:5305 0110 0887 0000 01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自贸区第一支行.
地址、电话: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0871-67338893.
联行号:10573100428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 D7 栋 9-10 层
联系人: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871-6733889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 D7 栋 9-10 层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2 号方舟大厦 21 楼 4 号
联 系 人: 卢工、刘工
电 话: 0871-67338893
电子邮件: 648873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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