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192-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51431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公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6楼2号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
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6楼2号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
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
七、其他
详见公告正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待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7层705
联系人:杨智慧
电话:13947113323
电子邮件:13947113323@163.c0m
003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
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CT-ZB00192-202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乌兰察布市分行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785,143.19元。
(二)采购流程: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
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政府机关或事业
单位或国有企业客户物业服务合同,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业绩资料提供合
同或者协议,合同或协议需包含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签
订时问等内容。
4供应商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
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
招标。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
行分包、转包。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
12.载至递交投标文件裁止日,授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
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7.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00止,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
号商业楼A座7层705)递交购买标书材料或将购买标书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13947113323@163.com),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
委托人联系方式。
(2)近三年度(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一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
企业客户物业服务合同,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业绩资料提供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或协议需包含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签订时间等内容。
(4)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上述网站截图。
(5)提供以下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
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
罚期内。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
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5)供应商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承诺函。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进行发布,其他蝶介转载无效。
七、项目说明:不召开
八、踏勘:不组织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6楼2
号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
业楼A座6层)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ajjcgljwgbs_nm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
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
号商业楼A座6层-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杨智慧
联系方式:13947113323
电子函件:13947113323@163.c0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