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科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及文件论证公示

影像科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及文件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获嘉县中医院影像科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获嘉县中医院影像科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是为了完善获嘉县中医院基础医疗设施,提升疾病检验体系水平进行的设备采购。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设备两套,分别为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及介入中心部分配套设备。(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按时完成设备的安装,完善获嘉县中医院基础医疗设施,提升疾病检验体系水平。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投入使用
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技术要求。
质保期限:1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安装完成后免费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实施过程中能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
(2)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考虑并承担。
(3)投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韩金红 新乡医学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建洲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守英 新乡医学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30日18: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获嘉县中医院
地址:获嘉县健康路669号
联系人:杨世沂
联系方式:0373-*******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获嘉县财政局
地址:获嘉县红旗路西段
联系人:卢飞
联系方式:03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市辖区新飞大道98号
联系人:宋丹
联系方式:185*****2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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