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沼气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本谈判项目安阳市旺达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沼气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安阳市旺达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2.1项目名称:安阳市旺达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沼气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4谈判范围:安阳市旺达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沼气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预算价36.20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沼气发电机组的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沼气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认证;
3.4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日期在有效期内);
3.5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 2016年 12月 5日至 2016年 12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领取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 月12 日 15时30 分,地点为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7.1、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2、采购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3、本次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各供应商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监督部门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8. 联系方式采 购 人:安阳市旺达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4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568
2016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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