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阳县委宣传部天眼--云南2016首届无人机摄影大赛承办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中共元阳县委宣传部天眼--云南2016首届无人机摄影大赛承办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共元阳县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办方机构参加投标。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YYCG2016-066
二、采购项目:天眼--云南2016首届无人机摄影大赛承办项目
三、采购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200,000.00元
五、承办方机构资格要求:承办方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供查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承办方机构带齐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七、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领取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保证金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进账方式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在汇票摘要栏中注明保证金字样、磋商编号。参加投标的承办方机构须携带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的原件到我中心财务室换取往来款收据。中标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经采购单位验收后无息退回保证金;对未中标的承办方机构,开标定标后凭财务室开的收据无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各承办方机构需提供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据的往来款收据和本人身份证。
开户名称: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元阳县农行营业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十二、本公告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元阳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 136*****961
联系人:杨女士
集中采购机构: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3-*******。
联系人:李女士 潘先生 李先生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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