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汽车租赁询价的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汽车租赁询价的公告
为了满足本单位日常用车需求,现对公务用车租赁的采购向社会公开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询价。
一、采购需求
车型:一辆五座皮卡车。
车况: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车龄和行驶里程在合理范围内,且证照齐全有效。
二、项目预算
报价根据车型、年限、公里数等进行综合报价。此项目经费根据采购人预算安排,租期:三年、租金按每年支付一次。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开具针对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
四、材料报送
有提供服务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相关要求给出合理报价(含税),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报价材料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加盖骑缝章,报至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120号金园小区第19幢二楼办公室,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盘骅,联系电话:0772-*******。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文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 汽车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