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棠树乡为民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汇总

舒城县棠树乡为民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汇总

舒城县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标准化手册



一、服务环境标准化 (一)办事大厅环境标准化

1、服务功能类型包含窗口服务、咨询服务、投诉受理,有

条件的单位可设置群众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服务区域,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设备。

2、中心名称为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标志显著设置,服务示意图、窗口指引、卫生设施、安全通道等各种标识齐全、明显。

3、为服务对象提供雨伞、餐巾纸、剪刀、胶水、无线网络、充电器等便民服务工具。

(二)窗口服务环境标准化

1、柜台。柜台上只能放置台牌、水笔、评价器以及办事指

南等,一律不得放置杂物,不得贴纸,不得放置个人用品。

2、办公桌。办公桌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桌面上只能摆放

电脑、高拍仪、打(复)印机、电话及其他办公用品、个人水杯等,物品应合理布局、摆放整齐;电脑线、网线、电话线等有序布线;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用品及私人物品严禁堆放在桌面上,比如包、衣物、食品等。

3、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应及时装盒(袋)或装柜归档,不得大量堆积在办公桌或窗台上。舍弃的文件资料,应遵照安全、

保密的原则进行销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办公区域。

4、窗户、窗台。窗户玻璃保持干净,窗台无杂物。窗台上

可适量放置花草,窗台一律不得堆放文件。

5、其他。其他未列举的物品,应按照摆放合理、干净整洁

的原则进行整理。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

(一)根据合法、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通过窗口展示等途径对服务事项进行公示,内容至少包括: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二)设立相关公示牌、座位牌、工作牌等,将窗口人员姓名、职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必要信息进行公示。


三、窗口设置标准化

(一)凡涉及社区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站所办按要求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并结合“一窗受理”改革,设置综合窗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三)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设立台账。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或暂不能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应做好告知服务和事项办理程序。


四、人员设置标准化 (一)窗口人员人数。

应根据窗口业务实际需要配置(AB角)相应数量的窗口工作人员,并明确窗口负责人。

(二)窗口人员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遵纪守法,掌握相关的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从事服务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并持证上岗。窗口负责人在此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具备管理窗口所应有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调解决服务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能力。

(三)窗口人员管理。

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限一般定岗不少于1年。窗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应及时进行调整。


五、事项办理标准化

(一)按照办件管理规定,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人员应当场登记受理;能够当即办理的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相关审批结果。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不予受理的事项,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事项受理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即时录入办件系统,

根据实际办理进度,及时变更系统信息,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要详细录入申请人姓名及准确地址等信息,方便事中事后查询统计。

(四)能够当即办理的事项,当场出具相关审批结果。属于本级权限内的事项,经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窗口人员在承诺期内做出审查决定,并制作证照、批准文件。属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经审查后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并协调上级部门及时办理。

(五)经审查不具备批准条件的,详细说明理由或改正意见告知服务对象。

(六)涉及收费的事项,窗口人员应在批准决定做出后,根据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出收取金额并通知服务对象缴费。在收到服务对象缴费回执后,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票据。

(八)各窗口作出的相关审批决定应在规定时间内电话或短信通知服务对象前来领取。

(九)窗口人员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保存至规定期限,并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六、办事制度标准化 (一)信息公开制。

窗口按要求公开办事依据、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首问负责制。

服务对象到窗口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对服务对象资料齐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办结。

(三)一次性告知制。

针对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窗口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或者向服务对象提供书面清单,并且一次性告知相关特殊程序及收费事宜。

(四)限时办结制。

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五)全程代理制。

对申请人确有需要办理,无需本人到场的服务事项,可由服务对象授权委托、代办员全程代办。

(六)服务承诺制。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要结合实际,将对外办事的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等科学、合理地进行调整、精简、规范,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AB 岗工作制。

两人及以上窗口对外办事岗位的“A”角工作人员因学习、公出、休假等原因离岗不在位时,必须提前向“B”角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角工作人员应主动顶岗,同时做好本职和“A”角主要工作。一人窗口“A”角不在位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B”角工作人员补缺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八)责任追究制。

通过回访,监督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到严重问题时要对办件承办人、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九)文明服务制。

优化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指引标识标志、便民服务项目等措施,不断完善窗口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十)“好差评”制。

使用平板评价器对所有办件进行评价。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反馈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差评”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


七、规范服务标准化 (一)规范着装。

窗口人员工作期间需规范着装,不可奇装异服。

(二)仪容仪表。

仪容整洁、讲究卫生,仪表端庄大方,不化浓妆。

(三)行为举止。

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姿稳重。微笑服务,态度温和,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言行得体、自然真诚,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

(四)服务语言。

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身体语言服务。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

(五)服务纪律。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期间不得做上网打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炒股票、网络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发生在服务窗口打瞌睡、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抽烟、吃零食等行为。不能出现串岗、嬉闹、高声喧哗等现象。

(六)咨询服务。

服务对象通过现场咨询(如窗口咨询)和非现场咨询(如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和渠道进行相关事项咨询时,要指定专人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七)特殊群体服务。

针对老人、孕妇、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采取相应措施,为其提供快捷、便利、个性化的服务。


八、监督评价标准化

采取现场巡查、办件评议、现场抽查、事后回访、明察暗访等方法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建立电话投诉、网上投诉服务质量反馈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投诉问题。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不定期评价报告。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窗口工

作人员在便民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二)根据考核制度,对窗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统一实施

月度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通报镇街及相关单位。

附件:棠树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棠树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20233


目录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帮助联系开锁服务

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核实转报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

补录户口居住证明出具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查阅档案介绍信开具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材料转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材料转报

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申请转报

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申请转报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

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

辅助器具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材料转报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计划申报

档案资料查阅服务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核实转报

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转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和补办

法律援助审核

法律咨询援助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备案

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

分户登记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初审

公民是否同一人的协助核查

国内出生登记

户口迁移证遗失、损毁补发

计划生育节育情况证明出具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审核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核实转报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格审核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出具

“四类”特困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出具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证明出具

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

精神类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贫困精神病患住院医疗救助)

就业创业证办理

就业政策咨询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受理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核定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临时身份证明出具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申请转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初审

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核实

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服务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转报

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登记确认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贫困家庭证明出具

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受理审核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入籍登记户口

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签订及转报服务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社会保障卡申领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社会保障卡注销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证明出具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补办

失独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核实转报

死亡注销户口

图书馆办证(补证)服务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乡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服务

向律师提供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查询

新生儿重名查询

刑满释放解除假释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出具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治安调解

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金申请转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受理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申请 材料核实转报

实施主体:棠树乡民政办

受理条件:凡经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目前健在的1958年前农业劳动模范中没有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线上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申请,线下在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2、办结:窗口核实身份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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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棠树乡为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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