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WLNJD-W1030
三、项目概况: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1 便携式生物陶瓷袋(小2.5千克)含微波 1 0.45 0.45 沈阳市于洪区
2 便携式生物陶瓷袋(小1.75千克) 5 0.2 1
3 便携式生物陶瓷袋(小2.5千克) 1 0.28 0.28
4 智能磁控椭圆机 2 0.8 1.6
5 振动加速训练器 1 5.5 5.5
6 超短波治疗仪 1 3.3 3.3
7 (超短波治疗仪(五官) 1 1.6 1.6
8 DMS(深层肌肉刺激仪) 2 0.7 1.4
9 综合训练器 1 2.5 2.5
10 PT治疗床 2 0.6 1.2
11 红外治疗仪 3 0.5 1.5
12 PT康复凳PU凳 4 0.03 0.12
13 力量训练套件 3 0.6 1.8
14 护理床 5 0.2 1
15 转运呼吸机 1 4.98
16 按摩椅 1 1 1
17 音乐放松治疗仪 1 1.5 1.5
18 心理沙盘游戏 1 1 1
19 医用床头柜 15 0.03 0.45
20 瑜伽垫 10 0.01 0.1
21 瑜伽球 5 0 0.05
22 泡沫轴 20 0.02 0.4
23 弹力带 20 0.01 0.2
24 医疗资料档案柜 1 5 5
25 三角巾 5000 0.001 5
26 医用急诊抢救床 2 0.5 1
27 消毒灯 15 0.03 0.45
28 心电监护仪 2 0.4 0.8
29 医用病床 15 0.15 2.25
30 超低容量喷雾器 3 0.2 0.6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预算:48.03万元;最高限价:48.03万元

3.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招标设备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招标设备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3)招标设备纳入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招标设备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招标设备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3)招标设备纳入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lnjdozhdbzb@163.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于先生,电话:188*****111

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8*****111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4-********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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