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质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雨花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质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该项目已经雨发改投〔2016〕66号批准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城市景观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1.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2016〕66号
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南绕城高速以南,洞井镇与暮云镇镇界以北,洞井镇与大托镇镇界以东,洞井镇与跳马县镇界以西,包括环保科技园,环科园东西两个控规单元,总规划面积约23平方公里,规划绿地面积272.3公顷。
1.4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及设计依据:
1.4.1设计的主要内容
1.4.1.1设计理念:
?设计理念须符合长沙雨花经开区产业特色;
?设计要兼顾景观和功能,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文》及《长沙市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2015);
1.4.1.2设计范围:
?通过景观特色的设计对园区的产业板块(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总部经济、健康产业)进行功能分区;
②道路景观,主要考虑主次干道、支路的园林景观、林荫公交停车站、城市家具(含路灯、标示标牌、休闲椅、垃圾筒)、景观式公厕、垃圾站等公共环卫设施,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等元素;
③公园,规划中的公园重点打造仙姑岭公园、南庭公园、体育休闲公园(指原废旧矿洞)景观设计、清泉寺;
④绿化带,武广、沪昆两厢防护林区域,绕城高速防护林带区域(结合现状考虑);
⑤根据园区现状及实际情况,设计一个园区级的慢行系统。
注:园区内已建及在建项目不进入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但投标单位可考虑将本次投标设计方案与园区内已建及在建项目进行无缝对接。
1.4.2设计依据:
1.4.2.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1.4.2.2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4.2.3 《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东片控制性规划》;
1.4.2.4 《雨花环保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4.2.5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1.4.2.6 长沙市雨花环保科技园片城市设计;
1.4.2.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文》;
1.4.2.8《长沙市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2015)。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投资估算:约120000万元。
1.7招标范围: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8设计工期: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6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完成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各施工图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在甲方下达单项设计任务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绿化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入围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6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设计补偿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2未中标补偿:按照评标排名顺序,第二名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给予设计补偿捌万元(人民币,下同),第四名至第六名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陆万元、第七名至第十名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贰万元(设计补偿费包含设计单位设计准备、现场调查、咨询设计、图纸等相关的全部费用,设计补偿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方案一经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免费提供电子版数据。
7.3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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