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海螺自采燃煤炉渣招标公告
乐清海螺自采燃煤炉渣招标公告
根据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竞争、择优”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电厂燃煤炉渣一级代理商和优质贸易商等供应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业务概况:
1.1乐清海螺自采燃煤炉渣采购招标业务
1.2自采燃煤炉渣执行时间: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1.3自采燃煤炉渣标的物、数量及质量(技术)要求及交货方式:
1.3.1标的内容:燃煤炉渣
1.3.2数量:暂定2.5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需求为准)。
1.3.3品质要求:Loss≤8%,含水量≤3%,SO3≤3%,F-Cao≤1%, Cl-≤0.04%。
1.3.4交货方式及地点:汽运至乐清海螺厂区内指定原材料堆场。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和资格预审
一、投标人具备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燃煤炉渣相应销售资质。投标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燃煤炉渣可供资源证明等合格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
3.2具有经营招标范围内燃煤炉渣销售能力,并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3具有较强的运输能力,能够履行中标后合同约定供货量;
二、资格预审:所有报名申请单位和邀请单位须提供公司资质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招标方资格预审后方可购买标书和投标。
4、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燃煤炉渣价格、运输、人工成本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一票制结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持单位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乐清海螺财务处报名登记。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一套1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费通过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乐清海螺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发售地点: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09时00分。
6.2递交地点: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财务处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之前需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乐清海螺交纳100元(壹佰元)标书费及相应投标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未按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标书费用在标书发出后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无息退还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公司名称: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3330 3731 0018 0100 15987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清市虹桥镇乐清湾港区通港路
联 系 人:严华青 张宇航
联系电话:****-********
传 真:****-********
8. 招标时间安排
8.1、招标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7日
8.2、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2月8日-12月9日
8.3、标书发放时间:2016年12月10日-12月17日
8.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09:00时
8.5、开评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09:00时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