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化纤三期自备电站三号锅炉设计招标公告

奇峰化纤三期自备电站三号锅炉设计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三号锅炉项目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2016年11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3#锅炉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

工程地点

吉林市九站经济开发区

3

工程规模

本期工程建设1台240t/h锅炉(循环流化床)及其配套环保工程,本次招标为1台240t/h锅炉(循环流化床)及配套环保工程的勘察设计。

4

工期要求

项目的计划建设工期为:14个月, 2017年 月 日锅炉168h满负荷运行完成移交生产。设计方在本合同下的设计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合同签订完时间10日内提供高温高压锅炉技术文件;

要求设计方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规划出整体建筑结构框架,占地面积及位置坐标,已满足脱硫、脱硝、除尘器进行下一步初设条件。锅炉及环保工程(脱硫、脱硝、氨水罐区、除尘器)技术文件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30天内完成施工设计,并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设备、施工招标的工程量清册及招标技术规范书等资料;

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组织安排合理,地下设施施工图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优先设计出图;

5

招标范围

3#锅炉及环保工程(脱硫、脱硝、氨水罐区、除尘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SO2排放浓度≤35mg/Nm3,NO2排放浓度≤50mg/Nm3)所属工程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汇总、归口、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和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协助招标人对设备、材料招标的评标工作及其技术协议谈判与签订等),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限价文件及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概算,协助委托方做工程结算。投标人的工作和责任范围以实际的勘察设计范围为准。

6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7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8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有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50MW及以上燃煤锅炉成功运行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条

9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5000元。

10

标前会及现场踏勘

时间:2016年 12 月 8 日上午09:30,请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

11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须以优盘形式提供)

12

投标截止

时间

暂定2016年 12 月 9 日09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3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4

开标时间

暂定 2016 年 12 月 9日09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5

开标地点

16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时间 起 天

17

联系人

招 标 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九站经济开发区

邮 编:132115

联 系 人:于 丰、岳志军

电 话: 153*****821

传 真:


1定义

1.1 工程: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自备电站3#锅炉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1.2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委托方。

1.3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1.4 中标人:经过招标、评标并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由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的,负责具体评标工作的机构。

1.6 设计方:招标人通过本次招标所选择的,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法人或组织,在投标阶段为“投标人”。

1.7 日、月、年:日指日历日;月、年指公历月、年。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依据

2.1.1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期电站发电工程已于2006年1 1月,二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25MW汽轮发电机组正式投入运行。2016年12月1*30MW汽轮发电机组调试。

2.1.2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及国家对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现须扩建一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环保设备。

2.1.3本工程设计以经济适用、系统简单、备用合理、安全可靠、节能降耗、高效环保、以人为本为原则。

2.1.4本工程设计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应领先国内同类机组。

2.1.5 按照示范性电厂的思路,进行模块化设计和优化。在投资方同类机组的设计中起到示范作用。

2.1.6对不适应电厂发展趋势尚未修改的部分现行标准、规范中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2.2 编制依据

本工程及招标文件依据下列文件:

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 国务院《关于基建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条例》

2.2.3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电厂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2.2.4《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 9-1992

2.2.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2.2.6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程》

2.2.7 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2.8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L/T5196-2004)

2.2.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第二节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勘测设计

2.3 原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为 二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25MW、30MW汽轮发电机组各一台。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有关内容,并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勘察,对已经设计完毕部分进行详细评定,确定其是否需要重新设计,对未设计部分,确定设计内容。以上述两项作为投标人最终设计范围的依据。

3 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3.1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自备电站3#锅炉及环保设备项目厂房规划范围线以内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包括:说明书、图纸、核算书、初设主要设备、材料清册)、施工图设计(包括:说明书、图纸、设备清册、材料清册)、竣工图设计。

3.2工程设计范围为扩建锅炉及环保设备厂房规划范围线以内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的设备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设计服务范围内):

A、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厂房规划范围线以内总体工程设计。

按照甲方要求,根据已建成锅炉房和锅炉基础不动的原则进行设计。

B、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工程设计。

根据1台高温高压锅炉的订货情况确定。由于环保要求为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SO2排放浓度≤35mg/Nm3,NO2排放浓度≤50mg/Nm3),锅炉房布置改变需重新进行设计;锅炉本体烟、风、煤、油、石灰石、汽、水等系统整体重新设计;脱硫、脱销、氨水罐区、除尘器系统物料进出重新设计。

C、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厂房规划范围线以内周边附属设施(脱硫、脱硝、氨水罐区及除尘系统等)电气工程设计(含锅炉房内和脱硫脱硝、除尘电气一次二次设计等)和相关的控制系统设计。

根据新招标的锅炉、锅炉辅机、脱硫、脱硝、氨水罐区、除尘器的情况二次部分需重新设计;其它部分经核算是否满足要求进行重新设计或改造设计。

控制系统设计要对原有1、2号炉及其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进行整合,要结合现有控制系统状况及控制点位分配状况,重新设计相应逻辑及数据库分配,优化系统控制方案。

D、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厂房规划范围线以内供排水工程设计。

根据工艺要求的脱硫、脱硝、氨水罐区、锅炉房辅机供排水,根据厂区的现有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情况需重新进行设计;排污降温池等结构设计。

E、化学水处理工程设计。

扩建1台240t/h锅炉,给水管道需重新进行校核、确认设计。主汽管线(主汽门后至汽机母管)的设计。

水汽监督化验室设计范围:水汽取样系统取样管设计、冷却系统、加药系统的设计。

F、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锅炉控制系统和老厂锅炉控制系统规划范围线以内的控制系统设计(利用现有预留集中控制室位置布置和设计及其它不可预见的内容)。

G、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锅炉和辅机、脱硫、脱销、氨水罐区、除尘器、烟道等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的设计,并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

按照现行土建的规程规定应进行重新设计,已经施工的基础进行核算来确定是否需拆除或补强(以补强及不动为基本原则);需补充的厂房建筑结构设计(如脱硫、脱销、氨水罐区、除尘器、烟道、控制楼等)。

对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所用脱硫、脱销(脱硝间)、氨水罐区、除尘器、烟道供应商提供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进行审核。优化设备安置、布局的合理性,并尽量避开下次再建锅炉的可用基地。

H、各工艺系统之间接口设计及与其它一体化项目各工艺之间接口的设计。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算、设计。

完成所有新建锅炉与公共设备,管线连接设计。

I、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归总设计。

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资料核对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后进行归总设计。

J、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规划范围线以内照明、上下水管道、道路工程。

核对原有管线、照明、道路是否满足工艺要求后进行补充设计或重新设计。

K、环保治理、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环保治理根据现行的环保要求重新设计;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只在初设设计时有,施工图没有此项。

L、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系统。

根据现有建、构筑物核算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系统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现行规程规定要求重新设计;新建建、构筑物需重新设计。

M、输煤、除灰系统

扩建1台高温高压锅炉规划范围线以内输煤皮带延长(已建设完毕)和除灰、渣系统所涉及设施的设计要求,需重新设计。

N、点火系统

根据所设计锅炉布置情况,设计点火系统油管道及设备布置;

O、消防系统

锅炉、脱硝、脱硫、氨水罐区、除尘器规划范围线以内消防水管道进行效验及设计;

P、对新建锅炉电梯井系统进行设计(控制部分必须在厂房外)。

Q、对现有定排、连排系统进行载荷效验,确认是否重建,如重建进行相关设计。

R、氨水区位置消防工程进行设计;

S、新建煤场挡风墙设计。

3.3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内容:

本项目是在现有25MW、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二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基础设施的现场环境下进行的设计。基础处理设计时必须考虑既有地下设施处理等的设计工作。终版施工图和竣工图要加盖设计出图章

3.3.1勘察工作:厂区(本工程建设区域)、勘察内容应满足设计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地质勘察资料。投标单位要在投标书中提供勘察大纲。

3.3.2初步设计。

设计准备、落实设备资料、方案研究、方案优化、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概算编制、成品审核出版、参加初设审查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的研究批准文件范围内的修改工作。范围为构成完整全厂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的设计,包括编制概算等。为满足本期工程施工、投产所需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均属于本期工程设计范围;其中包括所需和电厂现有及今后扩建机组系统的接口和其它相关系统的技术接口配合;包括编制概算(含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的概算的归口工作),其它设计单位的概算编制标准应与主体设计单位一致,全部纳入总概算,并由主体设计单位统一出版总概算。

初步设计详细内容深度应符合DLGJ 9—1992《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3.3.3施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范围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

1、配合委托方落实设备资料、终勘定位等设计准备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施工图总图设计及评审验收、施工图详图设计、成品审核出版、设计交底、工地现场服务、参加试运转及竣工验收、文件归档工作。

2、完成3#炉及附属配套工程所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设计、勘察工作及施工图设计。

A.总体工程设计

A.1.本工程一台240t/h循环流花床锅炉项目工程的总体工程设计。

A.2.本工程一台240t/h循环流花床锅炉配套环保(脱硫、脱硝、除尘器、氨水罐区)的基础设计、整体布置;

B.所有本工程范围内的桩基、基础(包括已有及还建项目的基础进行修改、变更等)、厂房、建构筑物的设计(包括室内外拆除改建及装修设计)以及施工组装场地的设计,审核第三方设计的主厂房钢结构节点设计,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

C、所有本工程范围内电气、热控、土建、化验、机务、工业水施工图的设计(明细见附表)。

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的项目,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内,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确定。

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4.2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3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计、勘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4具有独立完成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50MW及以上燃煤锅炉、机组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验收证书)。

4.5设计总工程师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全过程参与过2台25MW锅炉、机组的设计工作;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具备5年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工地设计代表要求1/3以上有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人员稳定,且中标后与投标时人员必须保持一致,中标后不得调整。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 通过报名的资格审查。

4.8投标人必须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5 招投标时间安排

招投标时间安排见前附表中的说明。

6 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

6.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踏勘,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参加本次投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充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2 若现场踏勘后,根据踏勘结果须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6.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所附资料及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书面答复,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不承担任何责任。

6.1.4 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经招标人允许后方能进入踏勘现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踏勘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其他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7 投标报价原则

7.1投标人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在认真阅读标书并且完全理解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进行优惠报价。

7.2投标人应对本工程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承担在合同执行中的一切风险。

7.3投标人因承包本工程设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

7.4投标人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的地质、地理、气候等自然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工期和付款方式,按照本须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报价,列出详细的报价说明、报价构成及汇总价。报价格式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价格为含税固定价格,在设计时间内发生的国家物价及各种政策性调整,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7.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7.6本工程设计取费以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后实际决算价格作为标准,请投标人务必认真确定设计范围,合同价格为封顶价格,根据最终设计内容甲方按标准进行删减。

7.7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及投标人现在评估后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7.8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若投标人需聘请设计咨询单位,其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含聘请设计咨询单位的咨询费。

7.9 投标人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

7.10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经过预防和生产自救后仍不能完全弥补时,由投标人提供资料,监理公司审议后报招标人审批后予以调整。

7.11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7.11.1勘察费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作范围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委托方外委勘察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等不同的工作内容对勘察费进行分项报价,包括勘察作业准备费,即进/退场费、设施租赁费、临时用地租赁费。

7.11.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费

设计费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工期和付款方式,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以及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分部或整套试运行、性能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提供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文件;

(2)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限价文件(应包括最低价及最高价限价文件);

(3)编制施工图概算(选项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4) 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分部或整套试运行、性能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

(5)参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评标、合同技术谈判及技术配合工作;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以及施工招标、监理招标、调试招标的技术配合工作;

(6) 全权负责KKS编码编制,组织和协调在设计全过程中的应用。

(7)设计方承担其参加设计联络会的工作人员的各种有关费用,但不含国外的出国费用。

(8)配合设计审查;

(9)现场设计服务;

(10)现场集中设计;

(11)对委托方外委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

(12)风险费(包括建设工期调整、收费标准调整等投标人应该预见的各种风险费用)。

(13)根据本标范围,投标人认为应有的其他费用。

8 投标文件

8.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分为二部分,用信封单独装订和密封:

8.1.1第一部分:价格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次供开标使用的信封内包括总报价及报价计算方法。

8.1.2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式7份(1正6副),内容包括设计进度。(单独的信封上注明技术部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逐项逐条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响应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条款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差异,无论多么微小,投标人均应以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附件

3、根据现有设备设施及图纸以下项目需要进行设计或现场确认后重新设计(只作为投标人参考,最终由投标人确定,即包括但不限于此)

4、完成3#炉及附属配套工程所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设计、勘察工作及施工图设计。

土 建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3#炉主体厂房设计、设施、设备基础(若有钢结构设计)

校核原基础

2

3#厂房装饰装修设计,与原有厂房衔接处设计

设计

3

3#炉引风机基础(两台)

校核原基础

4

3#炉一次风机基础(原基础)

校核原基础

5

3#炉新增加一次风机基础

设计

6

3#炉二次风机基础

校核原基础

7

3#炉高压风机基础

校核原基础

8

3#炉SCR脱销厂房设计;设备、烟道基础设计

设计

9

氨水罐区基础设计

设计

10

新建3#炉脱硫系统厂房、泵房、设备基础、烟道基础设计

设计

11

对原脱硫系统公共部分进行校核

校核

12

3#炉除尘器、仓泵、气化风机基础

校核、确认

13

储灰仓、罐及输送管道支撑设计

设计

14

室外散水、地坪、马路设计

设计

15

室外排水沟、管电缆沟线管设计

设计

16

所涵盖本工程的消防设计

校核

17

所涵盖本工程的照明设计

校核

18

电梯基础

设计

19

冷渣机、刮板机、连斗提升机、钢渣库、输灰、排渣系统基础

设计

电气专业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6kV三段配电系统

校核、确认

2

400V三段配电系统

校核、确认

3

直流系统

设计

4

3#炉风机系统电气部分

设计

5

3#炉给煤系统电气部分

设计

6

3#炉除渣、除灰系统电气部分

设计

7

3#炉脱硫电气部分

设计

8

3#炉除尘器电气部分

设计

9

现有输煤系统电气部分

校核、确认

10

所涉及系统的二次线

设计

11

DCS测点清单、接线表

设计

12

DCS继电器柜端子接线

设计

13

DCS端子柜端子接线表

设计

14

电动机二次线

设计

15

电缆敷设清册

设计

热 控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原有1、2号炉及其除尘系统、脱硫系统整合

设计

2

3#炉相应DCS逻辑及数据库分配,优化DCS系统控制方案

设计

3

3#炉风机系统热控部分

设计

4

3#炉给煤系统热控部分

设计

5

3#炉除渣、除灰系统热控部分

设计

6

3#炉输煤DCS控制系统

设计

7

热工电源施工图

设计

8

DCS总体配置图

设计

9

DCS模拟量、开关量I/O清册

设计

10

MCS调节框图

设计

11

DCS典型回路控制接线图

设计

12

DCS端子柜出线图接线表

设计

13

电缆敷设清册

设计

14

DCS间及控制室机柜设备布置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15

DCS模拟量、开关量等I/O清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16

DCS系统网络拓扑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17

DCS端子柜出线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18

集中控制室及热控箱柜布置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19

热工仪表控制设备清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0

热工仪表控制材料清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1

热工仪表控制电缆清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2

热工仪表控制导管、阀门清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3

热工仪表配管配线平面布置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4

热工仪表供电、及接地系统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5

热工仪表电缆桥架敷设图或走向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6

系统所需保护逻,工艺逻辑,序控制系统框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7

热工电源施工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8

系统所需保护逻,工艺逻辑,序控制系统框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29

热工仪表及盘柜接线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30

热工仪表设备平面布置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各系统)

设计

31

原1号炉2号炉DCS系统升级为和3号炉统一DCS系统设计同(1-4条)

设计

32

原1#2#炉除尘系统更替为与3号炉除尘统一DCS系统设计同(1-4条)

设计

33

原上煤程控系统plc柜整体升级。系统容量需满足三台炉使用。设计同(1-4条)

设计

34

原上煤系统部分现场热控设备和对讲系统及监控系统需升级。设计同(1-17条)

设计

锅炉机务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3#炉附属机械及辅助设备

设计

2

3#炉锅炉点火系统及燃油管道

设计

3

3#炉主蒸汽管道(主汽门后)

设计

4

3#炉高压给水管道及基础(给水平台前)

设计

5

3#炉连排、定排管道及定排扩容器(锅炉后)

设计

6

3#炉除渣系统

设计

7

3#炉冷渣机冷却水管道(冷渣机后至除氧罐)

设计

8

3#炉返料风机风道

设计

9

3#炉疏水、泄水管道及紧急放水管道

设计

10

3#炉部分冷却水管道

设计

11

3#炉SCR脱销系统,及1#2#炉SNCR系统。

设计

12

3#炉加药及取样系统管道(锅炉后至化验室)

设计

13

3#炉回收水池及回收设备、管道

设计

14

3#炉除尘器及输灰系统和管道

设计

15

3#炉各部烟道

设计

16

3#炉压缩空气管道

设计

17

3#炉给煤系统

设计

18

3#炉石灰石粉干法脱硫系统及管道

设计

19

3#炉8米转运平台(楼板)

设计

20

3#炉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

设计

21

3#炉锅炉本体其它管道

设计

22

3#炉锅炉本体保温油漆

设计

23

3#炉锅炉本体施工图说明

设计

24

3#炉设备订货工期

设计

25

3#炉部分汽水管道零部件

设计

26

3#炉部分汽水管道阀门传动装置

设计

27

3#炉锅炉本体热力系统及布置

设计

28

3#炉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安装

设计

29

3#炉吹灰系统

设计

工业水专业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扩建1台240t/h锅炉,附属设备冷却水管道需重新进行设计。

设计

汽、水监督专业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取样冷却水系统

设计

2

减压系统系统

设计

3

冷却系统系统

设计

4

恒温装置系统

设计

5

排污系统系统

设计

6

水汽取样分析装置(配套铺设高温高压管路)系统

设计

7

药泵系统

设计

系统专业

序号

名 称

要求

1

锅炉保护

设计

2

远动设备安装接线图

设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 电站 化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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