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行政区域 哈密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3: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天悦湾A座2-16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天悦湾A座2-1601
预算金额 ¥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亚婷、高嘉杰
项目联系电话 151*****540152*****280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哈密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090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新市区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基地南区G12幢12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亚婷151*****540、高嘉杰152*****280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新市区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基地南区G12幢129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YZB-2024-67-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8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基地南区G12幢1299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悦湾A座2-16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悦湾A座2-1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磋商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复印件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二、未尽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     

地址:哈密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基地南区G12幢1299号            

联系方式:王亚婷151*****540、高嘉杰152*****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婷、高嘉杰

电 话:  151*****540152*****2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AED 除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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