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号)公路建设重点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设期绩效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起自湖州市长兴县长兴西互通,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长兴县画溪街道、林城镇和泗安镇,止于长兴县泗安镇浙皖省界两省管养分界处,路线全长约28.871公里。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1366米/2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大桥约461米/3座,中、小桥约905米/21座;改建分离立交、天桥、匝道桥约22座;改建枢纽互通1处,改建一般互通3处,新建长合互通1处;改扩建长兴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改建3处、新建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约3.688公里。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JXPJ01标段:主要内容为提供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建设期的绩效评价、监测分析咨询服务。

(1)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协助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专家咨询、评审等会议,编制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3)梳理各方权责边界,做好履约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履约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

(4)对照绩效评价和监测分析情况,及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5)实施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后最后一次绩效评价,并通过甲方认可为止。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的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高速公路的绩效评价或高速公路的设计咨询相关工作。业绩证明:①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还需提供绩效评价报告(仅需体现上述相关内容)或项目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资料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 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

3.4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形式参与投标的,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须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①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人员最低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承担的标段工程量不低于51%。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3日

4.3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技术服务(0572-*******)。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12月3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 月 3 日13:30(北京时间,下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90号

邮 编:******

电 话:0572-*******

联 系 人:马工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龙溪街道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408室

邮 编:******

电 话:0572-*******

联 系 人:王程浩

监督机构: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

电 话:0572-*******

8.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改扩 绩效评价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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