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项目二次公告

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项目二次公告

公告标题: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项目二次公告 有效期:2016-12-06 至 2016-12-25 撰写单位: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陈茜 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项目(二次公告),项目编号:LNFSZC********227;招标编号:LNGCZC2016-11-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 采购内容几标段划分
包号(标段)分包产品名称最高限价(元)
1原子吸收光谱仪630000
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6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验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2、有能力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商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6年 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1号3楼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公路管理段),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联系人:杜芬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32号项目联系人:罗耀华联系电话:***-********2016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风险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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