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岚执法应急专催〔2024〕21号送达公告
对《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岚执法应急专催〔2024〕21号送达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福建亿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24BUM7R):
我局于2024年12月5日对你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岚执法应急专催〔2024〕21号),因采取直接、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司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五楼办公室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平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岚执法应急专催〔2024〕21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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