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农村综合整治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旺苍县农村综合整治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旺苍县农村综合整治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旺苍县兴旺国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旺苍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流转土地 *****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农村综合整治工程;(2)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含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 亩、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等设施改造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4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项下所有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1.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25 00:00至2024-12-2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25 00:00至2024-12-2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人员中须有一人具有工程招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拟投标单位业绩及配备人员个人业绩的数量、真实性将直接影响中选。特别说明:申请人在近3年应无合同纠纷案件。定标方式为:根据申请人类似业绩及配备人员个人业绩数量经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发送至 *********@qq.com 邮箱。招标代理费约定:(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费计算方式: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计算后下浮20%; | ||||||
联系人 | 青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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