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丁蜀镇川埠蒋笠新农房改造项目设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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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丁招(2024)5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丁蜀镇川埠蒋笠新农房改造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合同估算价:约22.5万元

2.3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2.4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名资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企业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⑥项目经理证书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企业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⑥项目经理证书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

联系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158*****231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邮政编码:******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川埠蒋笠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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