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5年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5年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5年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TZB-2024-0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5年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华创津南科技园7号楼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4-02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5年度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 100 其他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00 100 其他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须符合一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磋商须由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若为联合体主体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4)联合体主体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本文件“附件7”),明确联合体主体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到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华创津南科技园7号楼502
方式:1.现场购买(不支持邮寄)2.被授权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48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华创津南科技园7号楼50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华创津南科技园7号楼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二路55号
联系方式:186*****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华创津南科技园7号楼502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

天津市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检验鉴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