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南京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YAKIC-W1005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60万元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确定 2-3 家供应商成交。 5.项目预算:肆佰陆拾万圆整(人民币*******.00元)(其中,标包一预算:人民币*******.00元,标包二预算:人民币*******.00元,标包三预算:人民币******.00元) 6.本项目分标包情况: 标包一:肉、禽蛋、水产品和冻产品类,包号:2024-JYAKIC-W1005(01) 标包二:蔬菜、水果、豆制品类,包号:2024-JYAKIC-W1005(02) 标包三:干调、牛奶饮料类,包号:2024-JYAKIC-W1005(03)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B幢19层1号会议室(备注:投标人可从研发总部园4B幢南面1号或2号电梯(不用刷卡)上至19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B幢19层1号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线上申领。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标签: 食堂副食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