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望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医疗设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望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医疗设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望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医疗设备能力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5:4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望谟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 |
项目概况
2024年望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医疗设备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望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医疗设备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申请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已落实,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30 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金城支行;
汇款账号:5205 0167 4836 0000 1048
汇入行行号:1057 0708 2025
联系人及电话:刘晶 / 0859-*******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未从基本户转出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085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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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设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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