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否则报价无效。

1.采购要求

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方: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方: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发布比质比价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HXZC-物资-CG-2024-12-5wzgs01

项目地点: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控制价:2953.5万元

本项目采购范围:

分标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

计量单位

需求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及运输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A分标

来冶无烟洗小块煤

干燥基高位发热量Q≥6800大卡,固定碳≥70%,含硫S≤1%,挥发份V≤6%,灰份A≤16%,全水W≤6%,粒度30mm-60mm≥80%,30mm以下<10%,60mm以上<10%。软化温度≥1250℃。

1125

按需方需求通知送货,2025年3月31日前或供完计划数量,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运输到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180.00

B分标

来冶烟精煤

干燥基高位发热量Q≥6800大卡,固定碳≥65%,含硫S≤1%,挥发份V=17%-23%,灰份A≤18%,全水份W≤8%,粘结指数G=以不结焦为准,粒度: 30mm以上≤5%

4500

按需方需求通知送货,2025年3月31日前或供完计划数量,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运输到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675.00

C分标

梧环无烟洗小块煤

固定碳>80% 、挥发份≤8%、灰分<10%、水分<8%、干燥基高位发热量≥7200大卡/千克、硫≤0.8%、粒度5-15mm≥80%

5250

按需方需求通知送货,2025年3月31日前或供完计划数量,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787.50

D分标

梧环有烟煤

固定碳>58% 、挥发份24%-30%、灰分≤9%、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硫≤1%、球磨前后固定碳变化幅度<5%,粒度≤20mm、水分≤10%

4500

按需方需求通知送货,2025年3月31日前或供完计划数量,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585.00

E分标

梧环焦炭

焦炭指标:固定碳>85%,水分≤5%、 灰分≤13.5%、 挥发分≤1.9%、硫≤1%、粒度要求10cm-15cm≥95% 、焦末含量≤5%、反应后强度58%

3000

按需方需求通知送货,2025年3月31日前或供完计划数量,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运输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费用由供方承担。

726.00

注:报价人可以就5个分标中任意一个或多个分标报名并成交。 ★3.报价方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标的物产品。

3.2 2024年度在华锡煤炭采购中,没有违约行为(以采购人比质比价组织供应商考核结果为准)。
3.3报价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华锡有色审慎交易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 项目投标保证金:A分标3万元;B分标13万元;C分标15万元;D分标11万元;E分标14万元。

3.5.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接受以网银转账形式缴纳。

2).网银转账:潜在投标人通过广西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会员注册账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比质比价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 月28日下午18:00分前(北京时间);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bbwcq.com/#/index)获取招标文件及项目资料。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平台注册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

4.2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家,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家。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5.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增加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送达时外包封上必须写明【华锡有色物资供应公司煤焦类产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在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被提前拆封的任何责任)。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接收人:戴芳萍;联系电话:0771-*******。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接收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件送达时间,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邮寄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由企业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②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则持工商注册所标明的负责人、经营者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6.代理服务费

6.1代理服务相关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的70%按标段向中标人收取。

6.2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岭支行

帐 号:5520 8010 0100 2183 63

7.报价评比

比质比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9.履约要求

推荐成交方应按比质比价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成交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需方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

10.联系方式

采 购 方: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71号

邮 编: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二层办公室

联系人:戴芳萍;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焦类产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