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监管系统二维码扎带等采购供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骨科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监管系统二维码扎带等采购供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骨科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监管系统二维码扎带等采购供货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骨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6:15 |
预算金额 | ¥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心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骨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威利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营口东路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心悦/024-********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材料.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骨科医院
项目名称:骨科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监管系统二维码扎带等采购供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医院现《医疗废物智能监管系统》的使用需求,拟采购二维码扎带等供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除现有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外的其他二维码无法被使用该系统的硬件设备识别,固此二维码标签在系统运行中具有不可替代性。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符合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相关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宇亿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22-33号(2-29-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预算金额:3万元/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骨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威利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营口东路27号
联系方式:雷心悦/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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