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增)招标公告

净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增)招标公告

津开招设公字(2006-0346增)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水厂三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为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制水工艺技术和自动化运行经验,扩大资质范围(允许联合体投标)提高竞争力,特将本公告延期。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泰达自来水公司
二、工程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水厂三期工程
三、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1号净水厂院内
四、建设规模:设计产水能力15万吨/日
五、项目背景:天津开发区净水厂三期工程是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滨海新区内计划建设的第一个供水源头项目,被列入开发区2007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因此受到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及开发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该项目前期可研阶段经过近两年的时间,曾先后邀请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协科技委、清华大学、国内水司及设计研究单位的部分知名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多次充分的论证和评审,在国内外同行业引起了较大反响。
从滨海新区战略定位和区域未来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要求该项目建设要在传统制水工艺技术的基础上有新突破,要体现创新精神,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制水工艺技术和自动化运行经验,建设成为一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现代化新水厂。
六、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并由方案设计的中标单位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以及项目管理。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八、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饮用水处理领域丰富经验和设计能力的国外水处理专业公司及国内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水处理专业公司和设计单位。为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制水工艺技术和自动化运行经验,以及类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本工程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九、设计周期:从资格预审通过之日起45天内(日历日)完成方案设计。如投标单位中标后,从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90天内(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所需时间及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
十、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出厂水水质符合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的要求,同时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报批稿的要求,其中部分指标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出厂水的浑浊度≤0.3 NTU;
(2)出厂水的耗氧量(CODMn)≤2.0 mg/L;
(3)出厂水的色度<5;
(4)出厂水余氯的上限值控制在1.2 mg/L。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同时应满足整个工程评选国家和部级优质工程的设计水平要求。
十一、报名日期:2007年02月01日至2007年 02月07日(周一至周四为上午9:30—下午4:30,周五为上午9:30—下午3:30)。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02月12日下午3:30之前。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管委会总服务台)。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时)。
十五、联系人:王先生
十六、联系电话:***-********
十七、报名电话:***-********
十八、未参加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只有按照资格预审程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天津开发区晓园街5号5门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 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 ********
招标单位:天津泰达自来水公司
发布时间: 2007年 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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