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询价函
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询价函
DZZBCG-*******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
2、项目编号:DZZBCG-*******
3、采购单位: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4、设计范围与深度要求:
(一)建成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
(二)提出城区、街道改造的目的、风格、特色、烘托的氛围以及开发建设策略等;
(三)提出主要街道平面和沿街立面改造的详细方案;市民休闲广场及公共停车场的详细规划;市民活动中心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布局、造型、尺度、材质、色彩、建筑小品以及绿化品种搭配等。
(四)政府驻地建成区构成要素和景观要素的详细设计方案。
(五)夜间景观照明设计方案。
5、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1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投标补偿: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城市景观设计经验,具备以下任何一种资质的设计单位:
A.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公司,必须是独立实体,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不接受采用联合、合作等形式组成的设计联合体。
三、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须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各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人身安全。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投标单位在2016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成交原则,该投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必须密封,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4、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成交单位须交纳成交金额0.75%的服务费。
6、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交纳成交金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回函内容
1、报价函(见附件)(盖章);
2、设计单位简介(盖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4、询价函中需要提供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介(盖章);
7、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业绩简介(盖章)。
注:1、投标单位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五、时间要求:2016年12月30日前提交规划成果,8本。
六、付款方式:
提交规划成果经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少胜 电话:189*****561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老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余红仙 电话:****-*******
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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