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龙镇垃圾拉运车及垃圾箱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米脂县龙镇垃圾拉运车及垃圾箱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米脂县龙镇垃圾拉运车及垃圾箱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米脂县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XLZ-2024-001

项目名称:米脂县龙镇垃圾拉运车及垃圾箱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垃圾拉运车及垃圾箱购置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5.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指被授权人参加),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米脂县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领取询价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西港锦天城B4-2-401。(注:具体递交方式详见询价文件内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米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媒介上发布。

8.交易活动监督部门:米脂县财政局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脂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米脂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宏盟

联系电话:198*****2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箱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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