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无人机等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购置无人机等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等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2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5至2024-12-31,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4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办理企业CA注册,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形式递交,进行远程解密。 4、特别说明: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购置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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