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条款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2.1 | 招标人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2.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3.1 | 项目名称 |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
3.2 | 实施地点 | 佛山市 |
3.3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条 |
3.4 | 服务期要求(或交货期要求或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条 |
3.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3.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1 | 合格投标人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6.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件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折扣60%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注:本项目只接受子账号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投标人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并选择本项目获取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子账号,未按时缴纳到指定的子账号,视为未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 |
8.1 | 招标答疑 | 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前,盖章扫描并将电子版(扫描版及word版)发到E-mail:gmetb2@126.com,并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员。 |
8.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招标代理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澄清或修改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13.6 | 投标报价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
13.7 | 投标最高限价 | 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01589.82.00元,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7676.74 元,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总报价中,为不可竞争费用。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可竞争费不得浮动或调整,否则其投标 |
条款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 将被否决。 |
14.1 | 备选方案 |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5.1 | 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18.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2、缴纳方式:(1)采用子账号方式(推荐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子账号。注意: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在本平台注册的基本户中支付,并以资金到达该子账号的时间为准。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对应指引。(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对应指引。 |
21.1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
22.1 | 投标文件的式样 |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套,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 |
22.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地方应对应盖章(或签章)和签字。上传前务必检查确认。 |
22.3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投标文件及解密:1、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25.1 |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
28.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
30.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3.1 | 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 | 推荐3家。 |
33.2 | 中标单位数量 | 招标人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中标单位。 |
条款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38.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汇款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之前;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依法依序另行确定中标人。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 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需办理标信通APP移动CA) | 1、CA证书用来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或解密,电子签章用来对投标文件等电子文件签章,以确认文件的合法有效性。请供应商提早办理标信通APP移动CA证书及电子签章,以免影响参与项目投标。2、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请参照网站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说明,路径如下:首页》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 原件备查 | 在合同签订前,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承诺函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踏勘现场 |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利源二路1号,联系人:覃工,电话:0757-82100238-8025 |
| 特别说明 | 1、投标文件语言:中文。2、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付款期数 | 付款条件 | 付款金额/人民币元 |
第一次 | 合同签订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20% | |
第二次 | 隐蔽工程完工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30% | |
第三次 | 整体完工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20% | |
第四次 | 验收合格且收到工程全额发票,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27% | |
第五次 | 质保期满,电汇3% | |
| 总计 | |
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 |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 | 提交投标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 | 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适用)。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4 | 投标文件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5 |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6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7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条款,没有负偏离。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8 | 投标报价确定,未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报价是固定不变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9 |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10 | 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5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6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收款单位 | 收款单位名称 | | | |
| 收款单位地址 | | | |
| 邮编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 | | | |
| 账号 | | |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日期至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级别 | 许可参数 | 备注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 |
水处理站的投标。 |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 |
工程质量问题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 |
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 |
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 |
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
六、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若在资格审 |
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
单位名称 | | | | | | | | | |
地址 | | | | | | | | | |
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 | 职务 | | | |
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 | 职务 | | | |
邮编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 | | | | |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 | | | | |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 M2 | | | |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 M2 | | | |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 | |
| | 负债 | 万元 |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万元) | 收入总额(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2021 | | | | | | | | |
| 2022 | | | | | | | | |
| 2023 | | | | |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证明资料 |
1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4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5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合计 | | | | | | |
姓 名 | | | 年 龄 | | 学历 | | | |
职 称 |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
专 业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 | | | | | | | |
时 间 |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 |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 备注 |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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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申请人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自有主要工器具 | | | | |
种类(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出厂日期 | 现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2、计划为本项目新购置的工器具 | | | | |
种类(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出厂日期 | 现值 |
| | | | |
| | | | |
| | | | |
3、计划为本项目租用的工器具 | | | | |
种类(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出厂日期 | 现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招标规格或条款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或条款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技术证明文件所在页码数(如有) |
一 | ★条款要求(如有) | | | |
1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2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3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4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5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6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二 | 非★条款要求 |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企业资质等级 | |
2、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建造师专业: |
| | 建造师等级: |
3、 | 投标报价 | 总报价为大写: (小写: ) |
4、 | 招标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计划工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
评分内容 | 商务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25% | 75% |
评审内容 | | 投标人 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符合性审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 | |
| 提交投标函 | | | |
| 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适用) | | | |
| 投标文件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 |
|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 | | |
| 投标报价确定,未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报价是固定不变的 | | | |
|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
| 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 | | |
结论 | |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情况 | 对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进行响应,未完全响应或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总分为3分,扣完即止,本小项最低分为0分。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或偏离。 | 3 |
2 | 项目需求理解 | (一)根据技术方案中的建设内容、目标、施工安排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目标、施工安排分析的内容:1、对项目需求理解的透彻,施工方案内容详细、目标清晰,施工计划安排详尽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考虑周全、表述清晰,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2、对项目需求理解的较透彻,施工方案内容较详细、目标较清晰,施工计划安排较合理,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考虑较为周全、表述较为清晰,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3、对项目需求理解的一般,施工方案内容不详细、目标不清晰,施工计划安排一般,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考虑一般、表述不清晰,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4.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存在不合理,或不提供、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评价:1)文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各项措施切实可行,安全保证措施有重点,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2)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较合理,各项措施较为可行,安全保证措施较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3)文明施工、安全措施一般,保证措施一般,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4)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简单、对各界面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充分或其他,不得分。 | 6 |
3 | 企业认证 | 根据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情况进行评分: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总 | 3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公司授权投标的,可使用总公司及属同一法人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资质。(2)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 |
4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得2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得1分;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得2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得1分。 | 4 |
5 | 项目业绩评价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成类似污水处理站的相关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4分。注: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书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署盖章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4 |
6 | 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 |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上述2项证书得2分,具备1项证书得1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0分。注: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和个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7 | 团队人员配备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上述2项证书得2分,具备1项证书得1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0分。(2)投标人拟投入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每人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和个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 合计 | | 25 |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项 目 编 号:M4400000707527862
招 标 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一、说 明 ................................................................ 11
二、招标文件 ..............................................................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五、开标唱标、评标定标 .................................................... 19
六、质疑 .................................................................. 21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21
八、适用法律 .............................................................. 22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书 ...................................................... 23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2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2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86
2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
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二、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862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详见本项目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
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
3. 计划工期:2025 年 3 月 23 日前完工(工期为 3 个月,自招标人签发开工令之
日后开始计算)。
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1501589.82 元;
五、 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
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或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
理登记手续;(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
期间。(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 2021 年至今具有类似污水处理站的施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发售: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注册(点击“供应商登录”
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
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售后不退。
八、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ebid.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
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该 CA 证书是经国家权威机构
认可的具备多种加密及安全认证的解决方案,投标文件一经加密后只有加密时使
用的同一把 CA 或加密时生成的随机码才可以有效解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取查看,不存在泄密风险。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
企业 CA 证书,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广咨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
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categoryId2=51841e9
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9030-870,客服 QQ 群:
415893172。
5
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解密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15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到达后的 1 个小时内),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
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2、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
鹰大厦 10 楼)。
十、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
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
公 司 官 网 ( www.nationstar.com ) 、 粤 采 易 阳 光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gdycy.com/#/homepage)等平台发布信息。如以上网址发布的信息
不一致,请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 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广州地铁 5 号线小北站 B 出口)
邮编:510060
联系人:李工、刘工、杨工
电话:020-83546080
E-MAIL:gmetb2@126.com
(二)招标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0757-82100238-802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6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条款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2.1
2.2
3.1
3.2
3.3
招标人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实施地点
佛山市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条
服务期要求(或
3.4
交货期要求或工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条
期要求)
资金来源
招标方式
自筹资金。
公开招标。
合格投标人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3.6
4.1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按《招标代
理 服务 收 费管 理 暂行 办 法》 ( 计价 格[2002]1980 号 )、 国 家发 改 委
[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件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折扣 60%
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注:本项目只接受子账号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投标人应登录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并选择本项目
获取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子账号,未按时缴纳到指定的子账号,视为
未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
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提出前,盖章扫描并将电子版
8.1
招标答疑
(扫描版及 word 版)发到 E-mail:gmetb2@126.com,并致电告知招标代
理机构联系人员。
8.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代理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澄
及修改
清或修改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3.6
投标报价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项
目措施费包干。
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501589.82.00 元,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3.7
投标最高限价
117676.74 元,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总报价中,为不可竞争费用。
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可竞争费不得浮动或调整,否则其投标
8
招标文件
条款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将被否决。
14.1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1
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 元。
2、缴纳方式:(1)采用子账号方式(推荐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
功后,应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
并选择对应项目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子账号。注意:投标保证金应从
18.1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本平台注册的基本户中支付,并以资金到达该子账号的时间为
准。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对应指引。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
作手册)对应指引。
21.1
投标有效期
120 个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22.1
投标文件的式样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 套,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
2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2.3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地方应对应盖章(或签章)和签字。上传
前务必检查确认。
投标文件及解密:
1、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
进行上传操作。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
1 个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截止时间及
25.1
提交投标文件地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点
28.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30.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3.1
推荐中标候选人
家数
推荐 3 家。
33.2
中标单位数量
招标人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1 名中标单位。
9
招标文件
条款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汇款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38.1
履约保证金
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签订合同之前;若未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
依法依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CA 证书用来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或解密,电子签章用来对投标文件等
电子文件签章,以确认文件的合法有效性。请供应商提早办理标信通 APP
移动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以免影响参与项目投标。
2、 CA 证 书 及 电 子 签 章 的 办 理 请 参 照 网 站 广 咨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gzebid.cn)说明,路径如下:首页》平台服务》办事指
引》标信通 APP 移动 CA 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在合同签订前,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
办理 CA 证书及
电子签章(需办
理标信通 APP 移
动 CA)
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承诺函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招标
原件备查
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资格。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利源二路 1 号,
联系人:覃工,电话:0757-82100238-8025
1、投标文件语言:中文。
特别说明
2、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0
招标文件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或采购人。
2.2. “投标人”指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规定并参加投标竞争依法成立的
法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乙方”、“供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
文件中有时称“投标人”为“卖方”、“乙方”、“供方”。
2.3. “中标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4. “招标代理机构”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 “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
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
2.6.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纪要和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2.7.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2.8.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9.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10. “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所述“天”均指日历日。
2.11.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3.
项目说明
3.1.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 实施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
3.3. 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 服务期要求(或交货期要求或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3.5. 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 招标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
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技术规范书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评标办法
(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
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后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
无效,并且在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
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
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
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
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
的来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
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3. 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但无论投标人是否予以书面
确认,澄清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
8.4. 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澄清文件为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
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13
9.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
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
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
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 投标文件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2.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2.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
招标人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
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
14
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
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报
漏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视为由投标人免费提供缺漏的部分或者其
招标文件
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3.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3.3.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对于未标明“免费”,且又未标明价格
的项目,视为其价格含于投标报价的其他部分中;若中标,招标人对这些部分不
额外支付任何款项。
13.3.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3.4. 每一种货物或服务或施工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 投标文件报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
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最高限
价约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备选方案
14.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联合体投标
15.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
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
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15
16.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7.
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招标文件
17.1.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包括:
①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对用户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或说明与用户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2.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如
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18.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18.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如发生投标人
(1)
(2)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
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出让投标资格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挂靠、出让和借
用资质)。
19.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6
19.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9.2. 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
招标文件
他方支付的版税。
20.
保密
20.1. 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
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
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1.
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
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
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2.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2.1. 投标文件的式样。
2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2.3. 投标文件的解密。
23.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23.1.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
人的风险,将导致投标无效。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7
招标文件
① 带“★”号的条款;
②《符合性审查表》中的任一条款。
23.2. 对投标人须知 23.1 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23.3. 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①不属于第 23.1 条规定的条款;
②技术规范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
23.4. 投标文件内容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
这种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应单独说明。
23.5. 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如投标文件中有所偏离,则导致投标人严重扣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24.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广咨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
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
24.2.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24.3. 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投标截止时间
25.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25.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
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
18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和补充。
2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处理。
26.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7.
迟交的投标文件
27.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唱标、评标定标
28.
开标唱标
28.1. 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
28.2.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线上开标。
28.3. 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做好开标记录。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
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2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9.1.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0.
评标方法
30.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19
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招标文件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书面形式作出。
31.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的评价
32.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3.
授标
3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
放弃中标资格。
33.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3.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法定的媒体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间提出,过时将依法不予受理。
33.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5.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有权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对受影
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
由。
33.6.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
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0
招标文件
34.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递交相应原件核实,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腐败或欺诈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
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5.
废标
3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作废标处理。
六、质疑
36.
质疑
36.1.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7.
合同的订立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
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8.
履约保证金
38.1. 中标人须按采购合同约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招标
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投标人同意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由招
标人收取并不予退还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上述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情况
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另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1
39.
合同的履行
39.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招标文件
八、适用法律
40.
适用法律
40.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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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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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车间设备布局图及装修要求,C 座 2 楼有划片车间,生产设
备产生的污水需要处理达标排放,根据要求,按处理量 30 立方米/小时设计,并从车间建
设管道连接至新建污水处理站,后连接排放管道。土建往地下深挖并打桩,加大承重。
污水排放标准满足排污许可证:914406001935264036001X 内规定的限值。
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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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注:
1. 合同所列内容及条款是招标人有关商务要求的体现。将作为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文件优劣的重要依据和统一的标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就合同所列条款作出响应。
3. 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及合同谈判的情况修改合同条款。正式的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
时的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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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
发 包 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约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
签订日期: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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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合同
发包人: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 承包施工
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
1.2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1.3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空调设备、动力设施等电缆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仓储、检验、供货、施工、
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通过;包括工程的服务、劳务的提供,运行和维护所需的专用
工具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维护/操作手册、说明书和竣工等文件的提供、人员培训、各
分项工程的协调管理及收口、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与服务等。
1.4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1.4.1 本工程采用的总限额控制和投标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
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报建费、材料/设备二次运输费、水
电费、装卸、储运、包装、养护、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利润、税金、包竣工验收、
包物价上涨风险、完工后场地清理、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收费、包政策及规范调整的涨价风
险、包建设安装工程意外伤害险及不可预见费、包测试、包调试及各系统联合调试、包设
备安装部分的内装修、包试运营服务、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培训、包质量保障
期服务及伴随服务以及包括其他行政性收费以及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所采用的一切
措施费,同时包括完成该项目内容所需的其它相关工序。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支付、结算及计价方式:
2.1 本工程合同固定包干总价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 )。工程安装
款由乙方开具税率为 9 %增值税专用发票。
2.1.1 合同固定包干总价视为能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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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总价。
2.1.2 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在工程期间之一切工资及物价浮动,工程险种及用以完成此工程相关事务的
费用和税务部门规定价格浮动之风险,对因此而造成的价格波动,发包人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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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支付方式:
工程付款
付款期数
付款条件
付款金额
/人民币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20%
第二次
隐蔽工程完工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30%
第三次
整体完工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20%
第四次
验收合格且收到工程全额发票,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支付 27%
第五次
质保期满,电汇 3%
总计
2.2.1 承包人在申请进度款、结算款应在付款日前 5 天向发包人同时提供等额、合法、
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项,以支票支付时,承包
人须由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指定收款人收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该期款项,且不构成违
约。
2.2.3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发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2.2.4 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发包人及监理方审
核后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承包人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3 结算及计价方式:
2.3.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包采购、包施工的形式完成工程总承包,本合
同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2.3.1.1 按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对应图纸及清单内容包干结算,如承包人未按图纸及清
单内容完成,结算应相应扣减费用。
2.3.2 合同总价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工作,亦包括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
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
料到,亦不论需发生的工作是否在项目红线范围内。
2.3.3 承包人是在充分了解接受施工现场现状,包括水、电、施工运输、施工场地、
前道工序工程的质量等现场设施条件、合同内容后签订的本合同固定包干价,与之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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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困难及施工方案应综合考虑,如有承包人投标报价未列入,视为承包人已计算到合同
总价款中和单价中或视为由承包人免费提供的服务。承包人承诺不会因此索赔工期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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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
3.1 发包人责任:
3.1.1 发包人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设立工程管理机构或委托监理单位参
与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审查图纸、施工技术与经济方案,协调或组织图
纸会审、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事宜,协助或安排承包人处理项目中承包人与其他施工单
位的资源分配,配合承包人处理工程中的突发事件。但该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须加盖发包人
印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部其他人
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发包人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1.2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配合书面提供现场施工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承
包人和现场总承包单位对接协商)。
3.1.3 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
相关文件。
3.1.4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责任:
3.2.1 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设计、报装、报建、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
试、验收等工程(工作)内容。
3.2.2 选派
为承包人施工现场代表,并于合同履行前书面通知发包人,负责施工
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完成现场有关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
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事宜。
3.2.3 发包人不保障能提供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场地,承包人应充分考察施工现场并
在投标报价时在措施项目费中充分考虑前述费用。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以及施工
人员的食宿问题,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2.4 承包人负责从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至承包人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的
接驳并承担接驳费用。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有条件安装计量装置时,水电费的计
取标准按相应施工期佛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结算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条件
安装计量装置时,水电费用由承包人与土建总承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临时施工路口开设、
道路通行证申报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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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3.2.5 承包人须保证其及其所代表或安排的具体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有关资质,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因缺乏资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
人负担。
3.2.6 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发包人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当认为发包人指令
不合理时,应及时反馈给发包人,并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
工和交付。
3.2.7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防火和施工安全等制度和措施,遵守并执行国家及广东省、
佛山市有关施工噪音、环境保护、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定,造成的
伤亡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等一切报告、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3.2.8 承包人有责任教育和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工程完工或竣工后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
打扫室内外卫生,达到发包人要求。验收合格,承包人所有人员必须在七天内撤离施工现
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逗留。
3.2.9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 25 日报送当月工程完成情况表与下月施工计划表。不
按时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2.10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或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加等,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增加或返工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备案处理,工期不予
顺延。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追偿。
3.2.11 竣工验收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自行负责保管设备、器材及所有材料,并自行
承担相关费用。
3.2.12 承包人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
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承
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2.13 承包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数能满足节点工期的需要,现场施工人数不得
少于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要求,如人数不能满足发包人节点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增
加施工人数,如承包人不增加,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数,因此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3.2.14 在施工中对现场的原有建筑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由承包人赔偿损失。
3.2.15 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的工程审批手续。
3.2.16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本项目其它专业施工单位完成涉及本工程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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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叉作业或施工合作。
3.2.17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
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捌份,交土建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审定、整
合并归档,配合总包单位造册。
3.2.18 承包人须保证其或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不拖欠施工工人工资,若因此发
生的纠纷致使发包人受到影响或损失,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 5%扣除作
为承包人之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发包人受到的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3.2.19 承包人除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管理外,还应服从土建总包单位的现场施工和
安全管理。
进场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同时向土
建总承包单位提交施工交底文件,列明所需施工配合事项。
3.2.20 若为本工程的分包方,则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同总承包方签订现场管
理协议,并自行承担总承包管理费。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包人应主动安排好自己
与有关(总)分包单位间的配合,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值
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2.21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文件移交发包人。
3.2.22 与现场其他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不得影响其他工程施工。
3.2.23 遵守发包人及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的各种规定。
3.2.24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如有违反,发包人有权对承
包人每次处以¥3000.00~¥5000.00 元的罚款作为违约金,并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
扣除。
3.2.25 承包人若有必要在现场搭建临时设施和材料仓库等,应按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搭
建。
3.2.26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以及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
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发包人的验收标准。如有违反,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
责令承包人返工并处以罚款作为违约金。工程质量发生严重问题、工期拖延或承包人多次
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因此所产
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2.27 承包人主动安排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
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承担对其它分包单位工程部位造成破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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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3.2.28 乙必须指派现场代表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互相联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协调
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执行发包人及监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3.2.29 对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所发的各种文件及指示,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接收,
承包人不得借故推脱,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行为每次处以罚款¥500.00~¥1000.00
元,并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2.30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要求驻场管理人员)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 3 天以内的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
师书面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若离开 3 天以上的应事先申报监理工程师获发包人
书面同意,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设计承诺驻场办公及工程关键人员未经监理工程
师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 3 天的,则视承包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
按每人每天 2000 元的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第四条 工期
4.1 工期:2025 年 3 月 23 日前完工,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2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承包人根据合同工期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实施,
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现场条件不具备,则承包人具体进场时间、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完
工日期按发包人、监理最终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但承包人不得就此对发包人提出费
用的索赔,该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
任。
4.3 如因发包人原因推迟开工日期的,则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
承包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并按时进场开工;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开工日期或发包人发出开工令
中开工日期开工超三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将工程发包委托给第三方。
4.4 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原因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在三天内向发包
人提出书面工期顺延,经发包人书面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工期可作
相应顺延,如承包人未按时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则视为承包人放弃工期顺延签证的权利。
4.5 非不可抗力因素(包含供电手续办理,验收审核等外部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均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10 天(含)以内每延误一个日历天,承包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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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5000 元/天的支付违约金,11 天到 30 天(含)以内每延误一个日历天,承包人按
照人民币 10000 元/天的支付违约金,30 天(不含)以上的每延误一个日历天,承包人按
招标文件
照人民币 20000 元/天的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
到合格标准。
5.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省、市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安
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5.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3.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
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发包人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人派驻代表签证后,方
可用于工程;
5.3.2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品
牌,能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3.3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方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4 发包人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
会同承包人进行中间验收。
5.3.5 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
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
施。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部赔偿。
第六条 设备的供应和验收
6.1 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的设备、管线、材料、构配件、备用的配件及保修期(免费维修
保养期)内正常之替换物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须妥善保管所有供应至施工现场的材
料,并向发包人提供所购材料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除上述永久使
用的物料外,承包人亦须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后备物料及维修工具给发包人自用。
6.2 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均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方能用于施工,
没有发包人认可自行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无条件返工或重新使用经发包人认可的材
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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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6.3 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承包人保证向发包人所供之材料设备全部为合格产品,达
到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各方面的合格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承包人负责
按照国家建设部门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送检,并负责其费用。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对不强制
要求送检的材料设备如有异议,可以查阅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产品资料,现场检验或提
请佛山市质量鉴定部门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否则由承包人承担并
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所有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违约责任。
6.4 如在施工期或保修期内,出现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免费更换,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产品资
料,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以及提供两家以上的产品零配件供应商供发包人选择使用。
6.5 承包人采购材料进场前,准备好当次进场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出厂证
明、购货清单,上报监理公司、发包人现场专业负责人审批,审批合格后再到现场进行实
物检验。若未经报监理公司、发包人资料审批、检验实物合格的材料一概不准在工地里使
用。
6.6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发
包人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
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7 无论发包人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
承包人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
不予顺延。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7.1 承包人交付的设备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
发包人组织交底和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7.2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人需自行修改调整并书面通
知发包人,并确保不影响施工及验收,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转让和分包
8.1 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
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必须完全执行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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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术组织措施。
9.1 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其发生
的费用。
2)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
市建设主管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需按施工总承包合同附件《总分包管理协议》与总承包商签订《总分包管理
协议》。
9.2 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
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
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要求。
3)如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
保护工作,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可在给承包人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
10.1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省、市电力公司颁发相关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10.2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发包人代表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发包人代表在承包人申请验收后 15 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
行验收,提出的修改意见,承包人按发包人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
次申报组织验收。
10.3 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发包人承
担整套启运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承包人在启动调试中
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10.4 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和发包人组织
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修改后经发包人验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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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格之日。
10.5 承包人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 15 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天。
10.6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
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人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11.1 承包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书详见合同附
件一。
11.2 保修期为贰年,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
从总体工程竣工、经我司验收合格送试运行且经发包人对全部工程(包括所有分项分部工
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计算时间为:总体工程竣工、经供我司验收
合格送电后且经发包人对全部工程(包括所有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设备产品的厂商保修期长于贰年的该设备保修按厂商保修条款执行,此其间如须与厂商
协调的,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
11.3 保修责任,承包人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由承
包人自行负责。
11.4 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发包人沟通达
到 2 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发包人能够随时同承包人
取得联系。如承包人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通讯不畅
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未能履行保修义务,有权自行解决,由承包
人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10%的劳务费,承包人还须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
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并退回余
下预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发包人结清已完成
内容款项后解除合同。如承包人的单方行为将造成或已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索赔偿。承包人还应对其已经施工完工的工程承担质量保证责
任。
12.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七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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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
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2.3 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经发
现,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2.4 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经供电部门或发包人检验质量不合格而需要承包人返工或
更换的,视为承包人未能按期竣工。每次验收不合格,承包人需要免费负责重新施工,并且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且须在政府有关部门或发包人指定的时间
内完成整改直至符合标准。累计三次检验不合格(含三次),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
还应退还发包人所付全部合同金额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12.5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图纸规定施工的,发包人可
向承包人处以罚款¥1000.00~¥5000.00 元作为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满足设计
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6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生产过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备料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
合国家质量规定和和供电部门要求,可责令乙方改正,并对乙方处以¥1000~¥5000 元罚款
作为违约金。
12.7 若承包人的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造
成的损失、罚款、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12.8 如承包人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自
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发包人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回,同时每发现
一次罚款¥2000.00~¥10000.00 元作为违约金。
12.9 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意见组织施工,如有修改
补充,须报发包人审批后才能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2000.00~¥10000.00
元的处罚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由此增加的费用不予增加,
减少的费用予以扣除。
12.10 保修期内,如承包人维修或更换设备或因施工不当导致发包人不能正常使用供
电工程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不能正常使用的时间,累计时间每达到 24 小时,即按工程总
造价的 0.5%发包人偿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包人应按实际损失
赔偿(因发包人原因除外)。
12.11 保修期内,承包人未及时履行工程或设备的维修、更换设备等义务的,应按迟
37
招标文件
延履行的时间,每逾期 1 天,按工程总造价的 0.2%向发包人偿付违约金。
12.12 发包人逾期付款,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LPR)计息,发
包人的逾期付款期间不超过 30 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逾期超过 60 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或要求赔偿。
12.13 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发包人进行现场清理,
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每月 5.00 元/㎡(建筑面积)向发包
人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承包人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发包人单方认可
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
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发包人不予支付结算款给承包人。
12.14 本合同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后,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须责令其
员工及将其拥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和物料等迁离工地;如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限定的期
限内迁离该等财物,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置,承包人不得藉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2.15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承包人接触到的发包人信息泄露给第三
方或不当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不足部分。
12.16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同约
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本合同就具体事项的违约责任
进行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12.17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
同意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4.1 承包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前承包人已对发包人工地实际状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并
知悉施工现场的各种状况及存在问题,并确认发包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就本合同含义向承包
人作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承包人愿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14.2.按本合同约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检验费等,应在明确责任后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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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天内由责任方缴付结清,否则从欠缴之日起,每天计取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4.3 当发包人出现违约情形时,承包人有义务在发包人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以
书面方式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承包人同意: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前述义务的,
则承包人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承包人承诺在以后任何时候
不再就同一事项向发包人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14.4 承包人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保证承包人雇工及相关人员不以任何理由
到发包人场所闹事,如有发生闹事行为,承包人承诺每发生一次,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总价
的 10%作为违约金,本违约金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
承包人还应赔偿不足部分。因此造成停工等情况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4.5 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图纸、预算书或报价函、发包人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和成本
管理制度、发包人工程部根据合同发出的书面指令等均为本合同附件,如本合同条款与上
述附件内容相矛盾的,以更发包人最新发出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14.6 各类书面通知以书面文件为准,包括挂号信件、传真、文件传递与电报,可附带
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方签收之时起即为送达。无法直接传送的,佛山市区内自通知
文件发送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对方收到,佛山市区外自发送之日起五天后视为对方收到。
14.7 发包人发给承包人的文件或传真均以合同中承包人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为准,
若承包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否则,合同中承包
人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E-mail 将被视为有效,发包人按合同中承包人的地址、电话
及传真号码或 E-mail 发给承包人的文件或传真视为发包人履行了传递文件的义务。如因合
同中承包人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没有书面通知造成送达不能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损
失和责任。承包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签认手续亦视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来途径。
14.8 本合同未列明的规定按发包人提供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使用的最新规定执
行。
14.9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动乱、烈度 6 级别以上地震,承包人作为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大风、暴雨、高温等天气因素在确定工期时已予以充分考虑,故
无论何等天气,均不构成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情形或工期顺延理由。
14.10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
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 48 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机构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
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 7 天向发包人和监理机构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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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4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机构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
及有关资料。承包人同意: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前述义务的,则承包人的行为将
被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承包人承诺在以后任何时候不再就同一事项向
发包人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14.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争议
无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之后,无论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前或之后,如发包人
和承包人之间关于本合同、或起因于本合同、或因本合同施工发生任何争议,包括对监理
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指令或估价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工程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生效
16.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3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与其它有效工程文件有冲突,则各类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
(5)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承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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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招标文件
(9)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未能解释清晰的,以要求较高者为解释依据;先后时间形成的文件有矛盾,以后
形成的文件为解释依据;如承包人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
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含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下同)更有利于发
包人的响应,则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
文件及其附件、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承包人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即发包人有权视
情况适用有利于己方的条款或文件而不遵循上述解释顺序)。
16.4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发包人执贰份,乙执
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
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1 个月期
满后,发包人没有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5 本合同于 2025 年 月 日在佛山市禅城区签署。
16.6 合同附件: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2: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 3:《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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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华宝南路 18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帐号: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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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招标文件
甲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办法》,为保证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
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
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1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供配电工程承包范围内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均属保修范围。
2.2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或政府供电
部门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
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或供电部门要求或
指出的问题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二、免费保修期限
2.1 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经甲方及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正
式送电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
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
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
方防渗漏保修 5 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工程保修 2 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 2 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 2 年。
三、保修的时间性:
3.1 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甲方生产或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
或供电部门通知后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 6 小时内完成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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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
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4 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或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
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
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四、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4.1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甲方或供电部门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2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其他
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 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 2000 元以下的,按照 3 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
在 2000 元以上的,按照 2 倍计算。
4.4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五、其他
5.1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维修,每延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金额 0.5%的违约金。
5.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
的,按本文件 5.1 执行。
5.3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相关事项另行约定补充合同
5.4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总承包合同附件,由总承包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
前共同签署,作为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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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廉政合作协议
招标文件
甲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
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
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
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
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
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
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
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监察部门举
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
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对乙方知情不
报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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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6.如因乙方或其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
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其它约定
1. 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
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监督人:
甲 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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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附件:3:
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企业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 项目发包给乙方实施
完成。为保证甲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
治安保卫条例》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外包
项 目 安 全 。 本 协 议 作 为 主 体 正 本 的 附 件 , 双 方 在 签 订 外 包 项 目 合 同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 承包项目名称: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工程(作业区域: )
项目期限(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 协议内容
3.1 乙方在承包甲方的项目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对项目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负全面的责任;外包项目合同金额的 3%作为安全
生产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
3.2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将本单位的《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外来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临时用电
线路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等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制度,作为本协
议的附件之一递交乙方。乙方在承包甲方的项目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并在充分了解和理解
的基础上严格执行。
3.3 乙方在承包甲方的项目期间,必须由乙方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担任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
消防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并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
项目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消防专职人员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消防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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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部门的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电话:
邮箱:
招标文件
3.4 项目期间,甲方指派
(电话:
邮箱:
)督促与检查乙方执行有关职业健
康安全、消防规定情况等事宜。
乙方指派
(电话: 邮箱: )负责本项目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等工
作。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项目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
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3.5 乙方应当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同时乙方应根据所承
接的项目经济合同内容,结合外包项目区域特点和工作性质,编制合理的外包项目安全规
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递交一份给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
3.6 乙方在现场项目人员进场前,必须对所属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
记录,确保进场人员充分了解甲方在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为所承接
项目而制定的有关规程和制度。
3.7 乙方进入项目区域作业前,应与甲方办好交接手续,并对项目区域的作业环境、设施
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由甲方落实整改,经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项目区域作业。一旦进入项目区域作业,就表明乙方已确定甲方项目场所的作业环境、设
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处于安全状态,在以后作业中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
责。
3.8 乙方在现场项目期间,必须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了解项目中有关职业健康
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经常检查并督促现场项目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安全教育和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3.9 乙方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项目人员的考证、审证管理,确保在甲方区
域内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3.10 乙方现场项目人员必须持经甲方业务部门领导审批的申请表,到甲方行政办公室办理
“出入证”。具体办法按照甲方有关“出入证”办证流程及若干规定执行。
3.11 乙方现场项目人员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严格执行项目现场的劳防
用品穿戴标准。甲、乙双方应经常督促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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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身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使用不恰当的防护用品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在听取甲方
意见后,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整改,若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有关人员的项目。
3.12 乙方在承包项目期间应根据规定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做好检查纪录,对检查发现的不
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保证项目范围内的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所有处于其支配或控制下的物料、人员、
运输工具以及设施都免受现实的或潜在的危险或造成他人以及财物的损失。
3.13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项目人员从事合同外的项目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外
的项目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项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责任;若乙方
接受提供合同外的项目,由此在项目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另有合同约定的,
从其约定。
3.14 甲、乙双方人员在项目作业中,不得擅自动用另一方的设施、设备或工具(包括消防
设施、器材)等。如发现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移动消防设施、器材,影响消防
系统运行或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或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消防设施发生移动、
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必须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方应先
进行检查,确认相关设备、设施可以合理使用,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
责。
3.15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规定,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
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
检查。设备、工具、物质等带入,必须提供清单,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甲方区域。
乙方设备、工具、物质等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
3.16 乙方在项目过程中不得擅自携带油漆、胶水、香蕉水、酒精和汽油等化学危险物品,
以及氧气、乙炔等气瓶进入甲方厂区。确应工作需要,必须向甲方申报,并严格按《危险
化学品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3.17 乙方在承包项目期间应加强对员工的治安管理,乙方人员在提供项目过程中不准爬越
围墙和隔离带,不准冒用他人证件,不发生赌博、打架、斗殴、偷窃等违规行为。
3.18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控烟防火管理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点
吸烟,不准吸游烟。如违反规定,将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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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3.19 外包项目禁止擅自动用明火。确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
定》,如违反规定或造成火灾,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3.20 外包项目需接装临时线必须严格按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严禁使
用取暖器、电炉、煤油炉等危险器具,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3.21 乙方在承包甲方项目期间,乙方须经常进出甲方厂区以及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经检
验合格,遵守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行驶,规范停放,如违反规定,按甲方有
关规定处理。
3.22 乙方人员在甲方项目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
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将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
理。
3.23 甲方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区域范围
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在听取甲方整
改意见后,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对不服从管理,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
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消防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3.24 乙方在提供项目工程中,一旦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院令 493 号
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并及
时把事故处理情况以书面通报甲方。
3.25 甲、乙双方人员在项目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以及事故由
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根据事故
情况按国务院及佛山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
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3.2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作为经济合同正本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分别送有关部门备案。
3.27 本协议同经济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贯彻先订合同后项目的原则,在项目前必
50
须先签订本协议。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招标文件
3.28 其它未尽事宜:
在甲方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按照甲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外
来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扣分考核,由甲方业务对接部门开具罚款单,
乙方应凭罚款单至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罚款款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1
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862
采购项目名称: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招标文件
目
录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证明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
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54
招标文件
一、 自查表
1.1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过 □不通过
2 提交投标函。
□通过 □不通过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适用)。
□通过 □不通过
4 投标文件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通过 □不通过
5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6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7
8
9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条
款,没有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投标报价确定,未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最高限
价或单价最高限价,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报价是固
定不变的。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
准)。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10
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
其他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1.2 商务技术评审索引表
招标文件
序号
评审内容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根据《商务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56
招标文件
二、 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函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依 据 贵 方 项 目 名 称 : 国 星 光 电 吉 利 产 业 园 项目 新 增 污 水 处 理 站 ( 项 目 编 号 :
M4400000707527862)招标设备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供报价。
2、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
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
之日。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
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
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章):
5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8
招标文件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59
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委托书原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
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60
招标文件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粘贴转账、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等(格式附后)
61
招标文件
2.4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汇款/转账等)形式交纳人民币
(¥
元)的投标
保证金,请贵方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说明:1、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招标代理机构依据
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招标文件
2.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862)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备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
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
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 叁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我方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
8. 我方未出现: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 我方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
(2)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
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被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10. 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
招标文件
后附证明文件如下: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
息)的截屏打印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合格投标人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包括
...等。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4
招标文件
资质证书情况一览表
证书名
称
证书编
号
发证日
期
有效日期至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许可项
目
许可子
项目
许可级
别
许可参
数
备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表后附:
1、资质证书的复印件;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65
招标文件
2.6 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
水处理站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
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
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
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六、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若在资格审
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6
招标文件
2.7 标后履约承诺书
标后履约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及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已经认真阅读、知悉《佛山市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全部内容。在明确理解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后,经过认真考虑,我单位决定参加贵方
(招标项目)的竞标,并做出以下真实意思
表示的承诺: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守法经营、诚信履约,无条件全面遵守《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
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接受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开展本工程分包,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仅以最低价法进
行分包;
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我单位投标文件和工程进度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承诺不擅自更
换项目经理等一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
3.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我单位投标文件和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机械及试验设备进场,承诺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设备。
4.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全接受业主对本招标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和共管,承诺将本招标项
目工程款项全部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支出,在项目通过竣(交)工验收前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5.我单位承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
验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6.我单位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7.我单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设计、精心施
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8.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足额发放所有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否则业主有权
动用全部或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
9.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业主有权为
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
10.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的临时交通维护与
疏导措施。
11.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加强施工组织管
理。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我单位承诺,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获得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
奖项)。
□13.我单位承诺,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达到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14.我单位承诺,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使用相关绿色建材。
□15.我单位承诺,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进行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服务响应。
67
若我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关责任。
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8
招标文件
2.7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公开,投标人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在参与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
三、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招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
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好处费、感谢
费等。
四、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报销应
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
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六、不为招标人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
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七、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公开、公正
竞争原则,帮助实现成交目的。
八、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招标人相关工作
人员利益。
九、如果招标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成交目的为对价向投标人索取贿赂或谋
求其他个人利益,招标人应拒绝投标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
向投标人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招标人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成交,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成交无效、与招标人签订的
合同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本承诺书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随投
69
标文件一并签订提交。
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0
招标文件
三、 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3.1.1. 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经济类型
邮编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职务
传真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职工总数
资产情况
万元 占地面积
人 建筑面积
净资产
负债
万元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M2
M2
万元
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财务状况
年度
2021
2022
2023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有效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
71
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有)。
4)如投标人提供的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
3.1.2.项目业绩清单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联系人及电
话
1
2
3
4
5
…
合计
证明资料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1.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
2.提供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合格投标人要求”中列明的业绩
要求及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中的业绩要求。
3.以上业绩按相应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
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
予认可。
73
招标文件
3.1.3.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如有,请扼要叙述)
74
招标文件
3.2. 商务及合同条款响应表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所有对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均须列于此表。
2、若本表中无列出的条款,均视作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5
招标文件
3.3. 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施工安全健康环境保障措施
a)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评估分析
b)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
(5)施工网络图(应按规定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6)施工人员资质清单(参加本工程技术骨干人员的姓名、从业年限、专业职称、健康状况,应包
含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工种相应人员从业资质证)
(7)自备施工专业工具、电气工具、手动工器具、检验仪器等设备清单(包含检验合格记录)
(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中规定应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果技术卷的其他部分已经有相同的
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供(但必须在注明其所在的位置)。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本部分最后应附上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且必须与报
价表的范围保持一致,如果技术卷的其他部分已经有相同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供(但必须注明其所在
的位置)。)。
76
附表 1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
招标文件
历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龄
职 务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应分别填写本表,且表后须分别附个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
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未按要求签字的,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表 后 须 附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无 在 在 建 项 目 任 职 或 参 与 其 他 项 目 投 标 的 声 明( 格 式 自 拟 ,须 提 交 扫 描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4.表后需附投标人近期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项目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技术负责人(如有)社保时间要求按照评分标准要求一致,如评分标准没有设置技术负责人的评分项则应与附表二项
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中的人员社保时间要求一致。
5.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上述人员,须附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8.投标人在本表之外的地方重复上传本表要求的材料,与本表处上传的材料不一致的,以本表处上传的材料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7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78
附表 2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
招标文件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号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注:1.表后须附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2.表后须附投标人近期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社保时间要求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3.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上述人员,须附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6.投标人在本表之外的地方重复上传本表要求的材料,与本表处上传的材料不一致的,以本表处上传的材料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9
招标文件
附表 3 工器具表(如有)
1、申请人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自有主要工器具
种类(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现值
2、计划为本项目新购置的工器具
种类(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现值
3、计划为本项目租用的工器具
种类(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现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0
3、投标人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
编制说明:
1、附上的文件资料或其他说明请在此列明,或说明没有附后文件。
81
招标文件
4.1. 技术规范书响应表
四、 技术部分
技术规范书响应表
序
号
一
1
2
3
4
5
6
招标规格或条款要求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或条款
★条款要求(如有)
是否偏离
(无偏离/
正偏离/负
偏离)
技术证明文
件所在页码
数(如有)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二
非★条款要求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响应用户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2.如果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与本表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号条款需要一一对应响应填写,非“★”号条款如无偏离,则可以空白或填
82
招标文件
写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3
招标文件
5.1 报价表
五、价格部分
报价表
项目名称: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
序号
内容
1、
企业资质等级
姓名:
2、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专业:
建造师等级:
3、
4、
5、
6、
投标报价
总报价为大写:
(小写: )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4
招标文件
(附工程量清单报价)
85
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86
1.
总则
招标文件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本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审。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
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
力强的中标人。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首先将进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详细评
审,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分。商务技术和价格
评分之和为综合得分。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的
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
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5 位(或以上)评委组成。
2.2. 评委守则
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评委守则,
要求全体评委共同遵守。
2.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项法律
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2.2 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组织安排,按时参加评标,履行评委职责。
2.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评标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2.2.4 认真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排除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2.2.5 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以免妨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
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投标人吃请、活动、馈
赠或利益等涉嫌不公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职责
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对评标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投票决定。任何人不
87
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机构、用户、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记录等工作。
招标文件
3.
评标分值设置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设置如下:
评分内容
商务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25%
75%
4.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与价格评审。
4.1. 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
4.2. 比较与评价
4.2.1. 商务评审(详见附表 2《商务评审表》)
各评委对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进行审核,分别填写《商务评审表》;将
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
的商务得分。
4.2.2. 技术评审(详见附表 3《技术评审表》)
各评委对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进行审核,分别填写《技术评审表》;将
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
的技术得分。
4.2.3. 价格评审
4.2.3.1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8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招标文件
经上述方法更正的报价被称为评标价格。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4.2.3.2 价格得分计算:
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审价格的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
则按其比例,每高于 1%减 0.5 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最低减至 0 分。
(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4.2.4. 综合比较与评价
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4.3.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商务技术、价格各项得分相加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
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
述原则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
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委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
5.
审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
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
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
附表
89
招标文件
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符
合
性
审
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提交投标函
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适用)
投标文件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
条款和指标
投标报价确定,未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最
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且在投标有效期内
报价是固定不变的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为准)
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
标的其他情形
结论
注:每一项符合要求的打“○”。对不符合要求的打“×”,并在说明栏中简要说明原因。
结论栏只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如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
投票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
90
招标文件
附表 2:《商务评审表》
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对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
技术标准和要
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进行响应,未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求响应情况
每一项扣 1 分;总分为 3 分,扣完即止,本小项最低分为 0 分。
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或偏离。
(一)根据技术方案中的建设内容、目标、施工安排分析等内容进行评
分,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目标、施工安排分析的内容:
1、对项目需求理解的透彻,施工方案内容详细、目标清晰,施工计划
安排详尽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考虑
周全、表述清晰,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2、对项目需求理解的较透彻,施工方案内容较详细、目标较清晰,施
工计划安排较合理,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
考虑较为周全、表述较为清晰,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2 分;
3、对项目需求理解的一般,施工方案内容不详细、目标不清晰,施工
计划安排一般,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对其中的施工重点与难点考虑
2
项目需求理解
一般、表述不清晰,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4.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存在不合理,或不提供、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评价:
1)文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各项措施切实可行,安全保证措施
有重点,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2)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较合理,各项措施较为可行,安全保证措施较
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2 分;
3)文明施工、安全措施一般,保证措施一般,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
的得 1 分;
4)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简单、对各界面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充分或
其他,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3
企业认证
注:(1)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总
91
分值
3
6
3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招标文件
公司授权投标的,可使用总公司及属同一法人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资质。
(2)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
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得 2 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
4
企业资质
工总承包二级得 1 分;
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得 2 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
项目业绩评价
6
项目负责人综
合能力
7
团队人员配备
得 1 分。
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
成类似污水处理站的相关业绩,每个业绩得 1 分,最高 4 分。
注: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书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采购内
容、合同金额、双方签署盖章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
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上述 2 项证书得 2 分,具备 1 项
证书得 1 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 0 分。
注: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和个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上述2项证书得2分,具备
1项证书得1分,不具备或不提供得0分。
(2)投标人拟投入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同时具
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每人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和个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计
4
4
2
3
25
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